近日,天津漢沽法院對涉嫌販賣毒品的5名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
賭博老手家中販毒
蔡某某是漢沽區人,1982年因賭博被治安罰款30元;1986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1年;1988年4月因賭博被治安罰款1200元;1990年8月因賭博被治安罰款2500元;1992年1月因犯賭博罪被判刑1年6個月;1993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2年。
法院查明,今年4月7日10時許,蔡某某在其家中向吸毒人員楊某某售出毒品海洛因0.09克,獲贓款120元,蔡某某被當場抓獲,並從其身上及家中搜繳毒品海洛因282包,重8.62克。
法院判決蔡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
前科累累繼續販毒
邵某某是漢沽區人,1987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1年;1991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刑1年緩刑1年;1993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年緩刑1年;2000年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2002年1月21日刑滿釋放。
法院查明,邵某某是吸毒人員。今年5月24日15時許,吸毒人員王某某與邵某某電話聯繫後,在漢沽區某網吧門前,邵某某向其販賣海洛因3小包,重0.09克,獲贓款100元。邵某某被當場抓獲,公安人員還當場從網吧內收繳邵某某扔棄的海洛因20小包,重0.79克。
法院判決邵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夥同他人販賣毒品
任某某是漢沽區人。法院查明,今年3月9日11時許,任某某在李某某(另案處理)授意下,到本區寨上某網吧向吸毒人員時某販賣毒品海洛因2包,重0.09克,獲贓款100元,任某某被當場抓獲歸案,並從其身上收繳毒品海洛因6包,重0.24克。
法院判決任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一人包裝一人販賣
張某某、張××(女)均是漢沽區人。法院查明,張某某、張××共同出資由榮某(在逃)介紹,在北京西客站從一新疆人處購得毒品海洛因,後張××在其家中將毒品分成小包,由張某某向吸毒人員販賣。今年3月10日11時許,張某某在漢沽區某浴池門口向吸毒人員龐某某販賣毒品海洛因3包,重0.13克,獲贓款100元,後當場被抓獲,並從其所駕駛的出租車內查獲尚未出售的毒品海洛因33包,重1.35克。張××後被查獲歸案。
法院判決張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張××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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