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梅州、興寧兩市的市長因礦難被停職,廣東全省煤礦停產整頓,中紀委監察部已介入事故調查。興寧市“8·7”特大礦難的處理工作進展情況,顯示了黨和政府遏制礦難的決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在興寧市大興煤礦特大透水事故分析會上提出“要用鐵的手腕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說到了所有關心安全生產問題的人的心坎上!
興寧市大興煤礦特大透水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違法、違規、違章的安全生產事故,反映了礦主及相關責任人無視國家法律、無視礦工生命安全的惡劣品行。令人費解的是,就在7月14日,距離大興煤礦不遠的福勝煤礦剛剛發生過一起嚴重透水事故,16名礦工死亡。事發後,興寧市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開展了煤礦停業整頓工作,市長曾祥海向社會承諾:“老闆走了,政府還在。政府將對此事負責到底,並且絕對不能出現第二次事故。”言猶在耳,轉眼間,16人死亡的事故卻發展成了123人生還機會渺茫的更大事故。當地政府的監管工作到底是怎麼做的?停產整頓的意義何在?
回顧近年來的一系列特大礦難,我們痛心地發現,事發後,各級領導都很重視,查處、善後、整改工作都做了,有的責任人也受到了責任追究,但礦難還是繼續發生,違法、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惡性事故頻仍。爲什麼會這樣?主要原因在於總結教訓、追究責任不到位。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對問題礦停產整頓、強行關閉,對監管不力者停職檢查、警告記過,這樣的責任風險成本實在微不足道。沒有“鐵的手腕”,怎能做到懲前毖後?
我們現在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缺少的不是執法可依據和遵循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而是有關人員在其位、謀其政的基本職業道德,是事發後嚴格依據法律法規追究責任的“鐵的手腕”。血的教訓已經太多,再不痛下決心拿出“鐵的手腕”徹底治理礦山安全問題,我們就無法對人民交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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