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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 通訊員阮津)日前,記者隨天津市北辰區檢察院兩名公訴人前往看守所,對因故意傷害致死案被警方移送起訴的犯罪嫌疑人孟某進行首次訊問。記者看到,孟某的辯護律師也在場旁聽並做着記錄,提訊進行了大約60分鐘。提訊結束後,辯護人徵得公訴人同意,對其關心的案件細節又對孟某進行了提問。
據該院公訴科長介紹,以往作爲參與刑事訴訟的一方,辯護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與被告人的接觸受到許多限制,與被告人見面的機會很少,只能靠看起訴意見書和鑑定性證據材料拿出辯護意見。因此,在庭審中,面對公訴人出示的一組組證據,往往處於明顯的劣勢地位,不能真正發揮辯護作用,經常會出現法官聽取公訴人強調被告人有罪的成分多,辯護人辯護其無罪的理由少的局面。爲真正落實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體現以人爲本,切實杜絕刑訊逼供,防止出現冤假錯案,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決定率先嚐試實施在首次提訊犯罪嫌疑人時,辯護人可以與檢察官同時到場,旁聽提訊犯罪嫌疑人,並可參與提訊全過程制度。據介紹,此舉意在強化對檢察官辦案的監督,使辯護人也成爲監督者之一,促使辦案人必須認真細緻地研究案件和證據,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該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受到律師們的好評,被譽爲檢察官辦案陽光作業。
據北辰檢察院檢察長介紹,這是該院落實檢務公開的一個創新,也是實踐檢察改革的一次嘗試,讓辯護人旁聽公訴人提訊犯罪嫌疑人,使公訴人辦案過程更加透明,切實杜絕了刑訊逼供現象的發生,同時,也擴大了辯護人蔘與刑事訴訟活動的空間,對公訴人來講,由於有辯護人在場,犯罪嫌疑人可能承認有罪也可能做無罪辯解,無疑強化了辦案的證據意識,由過去重口供到重客觀證據,定案必須建立在紮實的證據基礎上,從而確保案件質量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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