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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今年5月,陳毅鋒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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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轟動一時的“全國十大扶貧狀元陳毅鋒涉黑案”在深圳羅湖區法院繼續開庭。陳毅鋒領導的涉黑組織“冠豐華”公司及24名團伙成員再次上庭受審。辯護律師當庭質疑公安部鑑定結果的真實性,並要求法庭傳喚公安部負責此次鑑定的有關人員到庭做說明,但此要求被法庭駁回。
昨日庭審中,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補充偵查期間取得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證言證詞,
以證明陳毅鋒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妨害公務罪、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故意傷害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和窩藏、包庇罪這8項罪名成立。並宣讀了公安部對陳毅鋒的筆記本作出的兩次檢驗報告。
據悉,今年5月21日受審時陳毅鋒自稱,他筆記本上關於強佔寶安創業大廈的“計劃書”,是他在看守所時被審訊人員逼迫寫的。
由於該計劃書直接證明“冠豐華”是否爲有計劃、有預謀犯罪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影響到整個案件定性,因此羅湖法院十分重視,5月22日就傳喚有關警察到庭作證,但證人否認了陳毅鋒的說法。
應陳毅鋒辯護人的請求,羅湖法院先後兩次把筆記本送到公安部鑑定,看是否如陳毅鋒所說,是在其關押期間所寫,是否與當天做筆錄的警察用的是同一支筆。但根據公安部的鑑定結果顯示,“不能證明該筆記本是被迫寫下”。
陳毅鋒的辯護律師不服,認爲這個鑑定結果不科學,有疑點,因此申請法庭傳公安部有關檢驗人員到庭說明,法庭駁回了這一請求。
案情回放:從“扶貧狀元”到“涉黑老大”
陳毅鋒對家鄉的扶貧開始於1995年,1996年,陳對家鄉的扶貧開始規模化,先後捐扶貧款7000萬元,1997年10月,陳毅鋒獲得了中國扶貧基金會頒發的“功在千秋,扶貧濟困”獎。之後,陳先後獲取了“全國十大扶貧狀元”、“廣東省政協委員”等頭銜。2004年3月,陳毅鋒和他領導的“冠豐華”公司主要人員共25人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犯罪落網。今年5月17日起,本案在深圳市羅湖區法院連續開庭審理一週。庭審期間,檢察院申請補充偵查,該案被延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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