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部部長李至倫領導的廣東大興礦難查腐工作進展迅速。中央和廣東省紀委部門對當地一些政府官員和相關人員進行周密調查時發現,被礦難牽連出的官員在資金來源上問題嚴重,涉案金額高達15億元,一些官員有大量的不明來源資金,一名警務人員居然有資金多達2900萬元。
每一起突發的災禍都與監管不力有關,每一起慘痛的礦難背後都有官煤勾結的黑影,大興礦難不幸又未能例外,這不禁讓人爲大興煤礦礦主曾雲高捏上一把汗:假如老天還給他機會,他拿3個億擺平礦難的設想未必能填滿那些吸附在“利益鏈”上貪得無厭、大大小小的饕餮們的胃口?
作爲今年最大的一起礦難事故發生後,國務院以罕見的速度和超規格的官員配備介入礦難調查,查證背後黑幕,追查相關責任人;在發現一些官員和行政人員有15億大量不明來源資金的同時,還順手“刨”出一名警務人員居然在煤礦持有高達2900萬元的股份,使他在一個極偶然的機會裏成爲與被人稱爲“中國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巧取豪奪,瘋狂斂財,涉案金額高達5000多萬元)並駕齊驅的“中國第二大款警察”,這一點既讓人始料未及,也可算作是礦難黑幕調查的意外收穫吧。
不應忘記這樣一個事實,即所有這些調查結果是在礦主曾雲高拿3億元擺平礦難計劃流產之後,在高規格的中央、國務院調查組迅速進駐、決策果斷、措施得力取得的。假如曾雲高的3億元花出去了,假如有人事先走漏了風聲,再假如120多名礦工僥倖生還,那麼,這些黑幕還能被徹底撕開嗎?
15億來源不明資金和“中國第二大款警察”雖然被挖出來了,但人們心裏卻並不輕鬆——誰能保證那些暫時還沒有發生礦難的地區,說不定啥時候由礦難再催生出“第一大款市(縣)長”、“第三大款安監局長”之類的排行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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