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20日開始,對於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的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將從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昨天,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根據相關文件,上海市基本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超過5000元的借款戶,可以貸款20萬元;少於5000元的借款戶,其貸款額度按繳存餘額的40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從今年2月起,上海市對有補充公積金的職工,把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從原先的3萬提高到10萬元,即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可以達到20萬元。此次調整意味着,有補充公積金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0萬元。
焦揚表示,在以後的五六年間,雖然上海市房價會逐步上升,但這樣的額度配上一定的商業貸款,大體能滿足職工的購房需要,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自住其力”的作用較爲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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