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召開的湖北省規範執法行爲制度建設研討會要求,建立切實可行的制度,防止類似佘祥林冤案的再次發生。
據統計,湖北省政法部門在集中查擺、整改中共查出了27個類別的問題,其中公安系統8個,檢察系統6個,法院系統10個,司法行政系統3個。
針對這些問題,該省各地逐項逐案分解落實到整改單位,採取定領導、定專班、定責任、定時限的辦法,認真進行整改,確保專項整改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鄭少三要求該省政法系統要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狠抓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以切實可行的措施來維護司法公正。特別是要按照“執法工作涉及到哪裏,監督制約就進行到哪裏,發現問題就查究到哪裏”的要求,對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規範細化,力堵漏洞防止類似佘祥林案件的再次發生,最大限度地防止執法不公、不嚴、不廉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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