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百多斤重的“大塊頭”橫臥在四車道的馬路上是什麼概念?從昨天凌晨至上午九點,身着黑色T恤體形肥碩的男子就這樣橫躺在零陵路228號門前的馬路上,任憑周圍人如何規勸,仍舊不動。直到上午九點多,在警方多次勸阻下,才慢慢跨入警車。
塊頭大火氣更大
頭朝路中央,腳頂上街沿,面孔朝上橫躺馬路,這個兩百多斤的“大塊頭”像座小山一樣橫臥在零陵路上。記者趕到現場的時候,男子還悠然地躺在地上,雙腳時不時疊在一起,口中發出輕微的聲音。經過觀察,該男子的年齡大約在三十歲左右,身高約一米八,體重至少達到了250斤。“大塊頭”的行爲一度也成爲了一道奇異“景觀”,惹得不少羣衆駐足圍觀,並不時有人議論着。
在“大塊頭”身旁站着四名警察,其中有幾位蹲在他身旁,想勸他起身。沒想到“大塊頭”沒有絲毫的起身之意,不屑地搖晃着腦袋。當有媒體用攝像機鏡頭對準他時,原先一言不發地他突然跳了起來,並追着攝影師,一邊追一邊用上海話叫道:“儂做啥?做啥拍我,有啥好拍咯?”眼見追不上,他將身上的T恤脫去,再次大大咧咧地躺到了地上。
睡着以後呼嚕響
“大塊頭”的情緒始終不是很穩定,爲了防止他作出過激行爲,120救護車在一旁隨時待命,擔架則放在馬路邊上。就在警察與其對話時,“大塊頭”突然坐了起來,雙手抱胸,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裏不發一句言論。也許是累了的緣故,過了十幾分鍾,他又突然倒下,將雙手放在腦袋後面當枕頭墊。體形過大的他這麼一躺,將東西向的零陵路南面車道佔去了大半根。
據附近居民說,“大塊頭”大約是在前天晚上11點多來到這裏的,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來走去。也許是走累了,他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口中自言自語地說了兩句後,便躺了下來。當天晚上,警方接到消息後,已經來過多次,試圖讓其不要躺在馬路上,當時,男子經過規勸站了起來,沒過多久又重新回到馬路上躺了下來。
“他睡着後,呼嚕聲很響的,沒想到他睡馬路還這麼安穩。”住在馬路邊的居民說。
路人勸阻反遭罵
由於“大塊頭”睡的地方僅有雙向的兩車道,所以由西向東行駛的車輛受阻。有幾位被堵在路上的司機知道情況後,便下車來到該男子前規勸其離開。沒想到,“大塊頭”突然坐了起來,對着司機們破口大罵,並指手劃腳,一番激烈地吵鬧後,他再次躺下,並倒頭大睡,任由刺耳的車笛聲吵響也“雷打不動”。
上午9點50分,這個“人體障礙物”終於有了反應,重新站起身來,指着零陵路上一家休閒足浴店氣憤地說道:“我要你們將這家店擺平。”說罷,他在街上磨蹭了半天,隨後坐進了警車,跟警察走了。
據附近居民介紹,該男子家離零陵路不遠,可能是因爲心中有所不滿,就到大街上來發泄。
橫臥馬路也違法
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正常的成年人應當預見到夜晚躺馬路的危險性,如果被汽車軋傷,那麼其自身也存在過錯,應當對受傷承擔相當責任;若他是不聽民警等勸阻依然橫臥馬路,即使發生交通事故,也可推定其有自殺意圖,按照法律,該人要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不管是否被汽車軋到,橫臥馬路行爲本身是違法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提到,橫臥馬路既可能導致自身受到傷害,還威脅到其他行人或開車人的安全,交警可以視情況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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