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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版的檢察日報·廉政週刊刊登文章說,社會上目前存在“腐敗定論”:小官小腐,大官大腐,凡官必腐,無官不腐。這種“腐敗定論”比腐敗更可怕,使得腐敗官員心安理得,也使得清官的生態環境更加惡劣。
文章提到一則實例:最近,安徽省政法委爲一名縣公安局長特批了2萬元的困難補助金。據悉,這位局長爲了給妻子和母親籌集鉅額醫療費,不僅賣掉了房子,而且還舉債30多萬元。新聞在各大網站掛出後,網評如潮。縱觀網友跟帖評論發現,居然讚許者少,懷疑者多,甚至有人認爲他不過是一個“賊喊捉賊”者。
母親的心臟手術花了10萬元,愛人的肝臟手術花了30多萬元,而他一個月的全部收入加起來也就2000來塊,所以只能賣房、舉債。這本是一道再簡單不過的算術題,攤到普通人身上,誰都會相信,可發生在縣公安局長身上,情況爲何就迥然不同?因爲社會早已形成的“腐敗定論”——小官小腐,大官大腐,凡官必腐,無官不腐。在許多人眼中,連上路執勤的小交警都是“肥差”,公安局長反倒“兩袖清風”,自然就沒有多少可信度。
文章說,這位公安局長賣房、舉債是不是假的,僅從報道中無從解讀,我們也無法作價值判斷,不過社會上這種“腐敗定論”比腐敗更可怕,倒是千真萬確。
“腐敗定論”首先嚴重影響官員的心態,使得腐敗官員心安理得,也使得清官的生態環境更加惡劣。當社會形成“腐敗定論”的集體無意識之後,清廉的官員處於腐敗官場擠壓與社會不信任的雙重打擊的焦慮之中,稍有不慎,思想大堤就會出現“管涌”。就像上面的公安局長,面對足以尋租的權力與經濟的窘迫、社會“腐敗定論”的不信任感,他的個人修養能堅守多久?
當人們都有這種心態,無權時大罵腐敗,正氣凜然;一朝大權在握,靠山吃山,腐得比誰都起勁。“腐敗定論”形成“染缸效應”,濁者自濁,清者不能自清,反腐又從何談起?
當社會有了這種心態,就會提高整個社會對腐敗容忍的閥值。腐敗可不可怕?如果整個社會都對官員的腐敗疾惡如仇,有“人人得而誅之”的心態,腐敗就不可怕,也將有根除的一天;如果腐敗侵入社會成員的骨髓,成爲一種思維定勢,見腐不怪,罵娘只是因爲自己沾不了腐敗的光,那麼,根除腐敗永遠只能是鏡花水月。
文章指出,反腐到今天,依然有“前腐後繼”者,多少與一些人“腐敗定論”的心態有關。單純的腐敗現象,清理起來不難,而腐敗思維、腐敗心態,清理起來就沒那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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