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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部隊集體名譽權糾紛案。解放軍儀仗大隊狀告深圳市信禾工藝品有限公司侵害其名譽權、肖像權、名稱權,要求信禾公司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248萬元。
據悉,這是全軍第一起集體名譽權糾紛案。
解放軍儀仗大隊又稱三軍儀仗隊,主要擔負重大國務外交活動中的儀仗司禮任務。深圳市信禾工藝品公司是一家生產工藝品步槍和佩劍的企業。
儀仗大隊在起訴書中說,信禾公司在其產品的廣告招貼畫、宣傳畫冊、宣傳光碟中都擅自加入了三軍儀仗隊的集體形象,在一幅宣傳畫中,信禾公司還將儀仗大隊某分隊長手持的儀仗指揮刀改換成他們生產的佩劍。儀仗大隊認爲,這些行爲造成社會羣衆以爲其產品是軍隊內部製造的、儀仗大隊在爲其宣傳的誤解,不僅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而且嚴重損害了軍隊的形象,也使儀仗大隊的名譽受到極大損害。根據信禾公司的一本宣傳畫冊中提供的數據,他們已生產的工藝槍劍各爲8181件,每件定價3800元,總銷售額應爲6000萬元以上,故儀仗大隊要求賠償248萬元。
開庭時信禾公司沒有到庭,形成缺席審理。在此之前,信禾公司曾應訴,還和儀仗大隊交換了訴訟證據。
儀仗大隊的律師在庭審中要求被告在兩家有全國影響的報紙上賠禮道歉。
庭審持續一個半小時,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
從雙方向法庭提供的畫冊中看到,信禾公司生產的名爲“紅色八一步槍”的工藝品槍樣子有點像國產“五六式”步槍,但槍身上佈滿花飾;名爲“將軍佩劍”的工藝品劍柄上有馬刀的護套,而劍體則是長劍型。兩件產品都帶有明顯的民間工藝風格,不是已存兵器的仿製品。
據悉,我軍不管過去還是現在都沒有生產使用過“紅色八一步槍”,將軍也不戴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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