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區檢察院爲保護被羈押者合法權利推出新舉措———
昨天,記者從石景山區檢察院瞭解到,該院正式實施了看守所在押人員約見駐所檢察官制度,檢察官最長在16小時內與提出約見要求的當事人談話,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據悉,這一舉措在本市尚屬首創。
據介紹,該舉措是爲適應駐所檢察工作新情況,根據該院8年來無超期羈押、10年無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經驗,爲更有利地保護在所羈押人員和留所服刑人員的各項合法權利制定實施的。在押人員如果覺得自己上述權利受到侵犯,都可以通過填寫《檢察官約見登記表》約見駐所檢察人員。登記表上列舉了在押人員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被錯誤刑事拘留逮捕、舉報司法人員違法違紀、舉報在押人員違法犯罪、被超期羈押的等11項可以受理的約見內容。該制度明確要求,看守所公安幹警在收到約見表後,於8小時內轉交給駐所檢察官,檢察官在8小時內約見當事人談話,對發現的問題將及時予以處理。此舉不僅受到在押人員的歡迎,而且得到看守所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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