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監獄勞教機關在清理現行制度的基礎上,提出要用三年的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比較完備的監獄勞教工作規章制度體系。這是記者在此間召開的司法部“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制度建設交流會上了解到的。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統一部署和司法部的安排,監獄勞教系統的專項整改活動已進入第二階段即健全制度階段。
司法部監獄局對已有的制度進行了認真清理,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針對專項整改查擺出來的突出問題,如罪犯超時勞動、監獄亂收費、禁閉室使用不規範等問題,正在研究制定相應的規定,近期有望印發各地執行,《監獄執法手冊》也正在編印之中。司法部勞教局針對一些單位和警察在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對待勞教人員簡單、粗暴、亂收費等帶有行業特點的突出問題,制定了《關於加強勞動教養人民警察文明執法的若干規定》、《關於規範勞教場所管理工作、禁止亂收費的規定》和《關於嚴禁組織勞教人員超時勞動的規定》三個規定並印發各地。
司法部副部長範方平指出,制度建設是從源頭上預防產生執法問題,促進執法公正的關鍵所在。時代在發展,執法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必須及時加以研究,使制度建設更有針對性,更符合新形勢下監獄勞教工作的發展規律和要求。
來自全國15個省、市、自治區司法廳(局)和監獄局、勞教局的負責同志介紹了他們在制度建設方面的做法、經驗和體會。司法部要求各地務必採取有力措施,以更大的決心、更多的精力,推動這一關鍵階段、關鍵時期的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中紀委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嶽宣義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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