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26日發表聲明說,日本政府仍需對其上世紀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所犯“反人道罪”負“法律責任”。
日本政府則在當天迴應稱,日本已根據兩國1965年關係正常化協議,支付給韓國經濟“援助”,從而不再負有賠償責任。
美聯社說,這是韓國政府首次公開討論日本殖民時期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認爲韓日兩國很可能由此發生新一輪外交摩擦。
-韓國:日應負“法律責任”
韓國政府26日公佈了上世紀60年代的3.5萬頁解密文件,其中包括與韓日兩國關係正常化談判有關文件以及1965年關係正常化協議。
在一個特別小組仔細參研解密文件後,韓國總理府發表表態,認爲日本仍需對殖民期間所作所爲負法律責任。
韓國總理府在26日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們不認爲正常化協議已解決日本強徵‘慰安婦’等非人道罪行的問題,政府、軍隊等日本國家政權機關都參與制造了這些罪行。日本仍負有法律責任。”
韓國政府認爲,韓日關係正常化協議只觸及兩國“經濟損失索賠和債務問題”,沒有解決日本實施暴行的賠償問題。而兩國正常化談判的初衷是討論歸還被掠奪到日本的韓國文化資產,所以不可能涉及慰安婦等問題。
韓國激進派人士對政府這一表態表示歡迎,並要求政府向日本施加更大壓力。韓國某民間組織說:“政府應該採取更強硬措施,敦促日本履行責任。”
-日本:錢已付“沒責任”
面對韓國政府的表態,日本方面堅決否認。
日本政府一直認爲,日本已根據1965年日韓關係正常化協議付給韓國經濟“補償”,所以已擺脫所有賠償責任。
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26日說,日本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上不負“法律責任”。他說:“我們的立場與韓國政府不同。”
日本外交部也在26日重申日本政府立場,認爲1965年協議已完全解決賠償問題。
外交部官員說:“我們已在簽署關係正常化協議時,關於(戰前和戰爭期間賠償)索賠權,已給予完全而最終的解決。”
談及個人賠償時,日外交部以“亞洲婦女基金”爲例,說日本“正從人道主義立場出發”努力解決這一問題。
“亞洲婦女基金”1995年建立,屬非官方。共同社說,日本政府想借此以日本民衆名義向慰安婦做出“賠償姿態”。
對朝鮮半島實行殖民統治時,日本野蠻強迫大量當地婦女充當“隨軍慰安婦”。日本政府一直對此遮遮掩掩。
2004年4月,日本右翼團體“新歷史教科書編撰會”編撰了一本新的中學歷史教科書,由扶桑社出版。這本教科書美化日本侵略行爲,大量刪除關於南京大屠殺和隨軍慰安婦等內容,引起亞洲各國強烈抗議,也令韓日關係再度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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