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8月26日下午通過投票表決,通過了對該市十三屆人大代表周發紀採取逮捕措施的決定。
據悉,周發紀,男,海口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原海口市瓊山區計劃生育局局長。1993年上半年,海南省金融實業發展公司看中了紅旗鎮墨橋管區新宅湖村、福本村土地,提出預徵2000畝土地。最後,周發紀代表紅旗鎮政府與新宅湖村、福本村簽訂預徵土地協議書,同時代表紅旗鎮鎮政府與省金融實業發展公司簽訂預徵土地合同書。
省金融實業發展公司於1993年4月將135萬元付給紅旗鎮政府,做爲預徵土地款。同時,該公司又分別以林某、周某爲戶名各存款10.02萬元於瓊山永祥城市信用社,然後將戶名爲周某的存摺交給周發紀。周從存摺上將10.02萬元存款取出後據爲己有,從而涉嫌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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