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總檢察長對九家快餐店及食品製造商提起訴訟,炸薯條今後要貼致癌警告標籤——
炸薯條小傳
對於炸薯條的發明權,法國和比利時一直存在爭議。法國認爲是一名法國鄉下人第一個製作了炸薯條,而比利時認爲比利時人才是真正的發明者。1830年左右,炸薯條已經風靡歐洲。丙烯酰胺是什麼?
丙烯酰胺是一種化學物質,是生產聚丙烯酰胺的原料,可用於污水淨化等工業用途。澱粉類食品在高溫(>120℃)烹調下容易產生丙烯酰胺。動物試驗結果顯示,丙烯酰胺是一種可能致癌物。
近日,繼四個月前我國衛生部發布公告建議國人少吃油炸食品後,丙烯酰胺事件再起波瀾。據《洛杉磯時報》8月27日報道,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總檢察長比爾·洛克耶爾日前對麥當勞、肯德基、寶潔等9家著名連鎖快餐店和食品製造商提起訴訟,要求法庭強制它們用警告性標籤標明其炸薯條、薯片中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這是美國檢察機關首次就炸薯條含致癌物問題提出訴訟。
如果該起訴勝訴,同香菸要貼“焦油、尼古丁含量”警示標籤一樣,屆時麥當勞、肯德基等著名連鎖快餐店和食品製造商都必須在其生產的炸薯條、薯片上標示“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
得知炸薯條含致癌物後,你還會吃嗎?
據瞭解,目前在世界上就油炸食物、咖啡等在加工中產生丙烯酰胺的具體原因,人食用多少劑量會致癌等還沒有最終結論。但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糧農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警告公衆關注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呼籲採取措施減少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確保食品的安全性。
肯德基:“我們遵守中國的規定”
昨天下午,肯德基所屬的百勝中國公司正式對“加州丙烯酰胺訴訟”做出了書面回覆。該回複稱:“肯德基一向堅持嚴格的食品質量和安全標準,所有產品全部符合甚至超過當地各級政府的規定。如果當地政府修改有關法規,我們會遵照新規定,修改企業標準。”
百勝中國公司公關事務部資深總監王羣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在中國肯定要遵守中國的法律,美國的檢察官是根據美國的法律提出訴訟的,因此我覺得這與肯德基在中國的生產、經營沒什麼關係。”
當記者問道,炸薯條佔肯德基銷售的份額有多少,及其銷量是否在呈下降趨勢時,王羣沒有正面回答。王羣只是表示:“我們提倡消費者吃的食物應該更加有營養、均衡,不偏食和適量,不暴飲暴食。我們的目標就是滿足消費者的需要。爲此肯德基的菜品從2000年的15種,已經增加到現在的47種,除了炸薯條等油炸食品,我們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麥當勞:“任何人都不應輕易下結論”
昨天,麥當勞也給本報發來書面聲明稱:“客觀地說,這個話題自從人類開始做飯以來就一直存在,因爲它涉及到人們整天都在吃的一些食品,如麪包、穀物、咖啡、薯片、橄欖、烤蘆筍、甜餅、點心、炸薯條、餅乾等,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應該輕易地下某種結論。”麥當勞一再表明,自己的產品是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機構的建議和要求的。
消費者有權獲知健康信息
在洛克耶爾提出指控的“黑名單”裏,名列其中的快餐店包括麥當勞、肯德基、漢堡王、寶潔、百事集團下屬的菲多利休閒食品公司(FritoLay)等。根據美國1986年制定的法律,企業必須向公衆“清楚而合理地”標明其產品中潛在的危險物質,包括致癌物和生殖系統致毒物質。
“根據個人經驗,這類快餐不是健康食品的必要成分,但它們的確美味可口。”洛克耶爾在8月26日的一份訴訟聲明中寫道,“但我和所有消費者一樣,都必須獲得必要信息來對食物做出明智決定。”
洛克耶爾還強調,他並不是鼓動人們不吃炸薯條,因爲炸薯條的誘惑“很難拒絕”,但消費者有權知道他們所吃的炸薯條中有超量的致癌物質。
據美國報紙報道,被起訴的快餐公司及薯片生產商的律師說,炸薯條加上警告性標籤可能起誤導作用,消費者會認爲只有快餐店製作的炸薯條才含丙烯酰胺。
事實上,丙烯酰胺是土豆等富含澱粉的植物,在烹炸過程中自然產生的物質,並不是添加劑,哪怕消費者自己用土豆高溫烹炸製作食品,也會含有這種物質。
另一家被起訴的食品製造商百事集團下屬的菲多利休閒食品公司的發言人表示,沒有科學證據顯示丙烯酰胺導致癌症。根據加州法律,食品公司必須向公衆註明食品中潛在的毒素危險。“這樣再對食品公司提起訴訟完全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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