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參加“首屆當代刑法國際論壇”的日本龍谷大學法學部教授金尚均先生,就中日關係中比較敏感的幾個法律問題,接收了本報的採訪。
筆者:小泉參拜“靖國神社”是否違憲?
金尚均:日本憲法中規定“政教分離”,從這個角度看,我認爲小泉的做法是違反憲法的。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是:他是以首相身份去的?還是以個人身份去的?如果小泉是以個人身份去的,那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很多日本人認爲:如果小泉想去參拜靖國神社,就應該辭去“總理大臣”的職務再去。
筆者: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訴訟在日本很難獲得勝利,其中最主要的障礙就是“國家無答責”原則。現在,這條法理是否在日本繼續被沿用?
金尚均:“國家無答責”原則是日本天皇制度下的一條法理,即國家不因國家行爲承擔民事責任。戰後,日本民法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國家無答責”原則設立的時代,天皇是代表國家的,作爲國家的象徵,日本國民認爲是不用向天皇問責的。戰後日本頒佈了“和平憲法”,規定放棄戰爭權,因此天皇和政府也就更沒有被起訴的可能。因此,判例中沿用此原則是可以解釋的。
但是以後怎麼發展,法律也在修改,原則是否繼續使用,還很難表述。
筆者:1972年9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簽署。這份聲明的第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爲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事實上,中國政府放棄的是國家賠償請求權,並不包括中國公民個人的賠償請求權,而這也是中國公民發起對日民間訴訟的原因。日本國民如何看待中國民間訴訟和索賠問題?
金尚均:日本國民認爲政府放棄了索賠權,民衆也因此放棄了這種權利。所以針對這一問題,雙方可能存在誤解。很多日本人也認爲中國民衆放棄了索賠。對此問題,日本法學界也存在着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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