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江西省出版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是江西省也是我國第一部綜合性的地方性出版法規。這標誌着江西省出版監督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軌道。
《江西省出版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一部專業性、政策性、實踐性非常強的地方綜合性出版法規。它將許多年來我省出版行政監管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寶貴經驗上升爲地方性法規,創設了許多新的條款。不僅對出版從業人員作出了許多具體規定,同時也對出版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工作部門人員在執法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嚴格規定。
目前,江西省有出版單位241家,印刷複製企業3069家,發行企業4711家。全面貫徹《條例》規定,對未經許可從事出版活動的行爲給予嚴厲打擊,對雖經許可設立但屢屢從事違法違規出版活動的出版單位給予嚴厲懲處,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出版市場體系,爲解放和發展出版生產力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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