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地方電力(集團)公司(原陝西省農電管理局局長)原總經理王文學涉嫌收受賄賂208萬元人民幣、61萬美元案,8月31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今年59歲的王文學,1996年1月任陝西省農電管理局局長,1998年7月兼任陝西省農電局農網改造領導小組組長,2004年3月任陝西省地方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正廳級)。2005年2月7日,王文學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文學的受賄事實共14起: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先後16次收受北京金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計32萬美元,爲該公司建設農電局辦公大樓提供便利;1999年至2000年,兩次共計收受吳寶發9萬美元,併爲他在農網改造物資採購中提供關照,使其順利簽訂兩筆共計5000萬元的合同;2003年底,時任榆林市供電局局長的劉文強和府谷縣電力局局長劉建華爲感謝王文學的關照,爲王文學在榆林天龍鎂業有限公司投資100萬元;2000年,兩次受收劉建華30萬元,爲府谷縣撥付網改資金提供方便;2001年11月,時任榆林市供電局副局長的謝革新,爲謀取局長職位,向王文學行賄15萬元,後謝被任命爲榆林市發電管理中心主任,行政級別從副處級提升爲正處級;2002年到2003年,時任榆林市供電局副局長的劉文強,爲謀取局長職位,兩次向王文學行賄15萬元,後劉被任命爲榆林市供電局局長;2002年,時任府谷縣農電公司經理的賀柏林,向王文學提出調整職務的請求,並送給10萬元;2002年,西安龍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經理劉嚴民,爲得到王文學的關照繼續做農電局的生意,送給10萬元;2003年,時任涇陽縣電力局局長仇吉祥向王文學提出調往省農電局工作,並送給8萬元。另外,王文學還收受了陝西偉壯裝飾工程公司總經理張偉壯5萬元、榆林市熱電廠黨委書記劉萬聰5萬元、鳳翔縣電力局局長程仁毅5萬元、富平縣電力局局長李桂林5萬元。檢察機關認爲,對以上犯罪事實,應當以受賄罪追究王文學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還查明,1999年,王文學幫助陝西天行經貿發展有限公司王亞星獲得農電局150萬隻銅鋁過渡線夾購銷合同,出廠價格單價僅4.95元的線夾賣給農電局達14元,2000年王亞星獲利後將30萬美元存到陝西省建行租用的保管箱內,爲王文學辦理了該保管箱的授權委託手續,表示其中20萬美元是給王文學的,並將鑰匙交給王文學,后王亞星出於“安全”考慮,又從王文學處拿回保管箱鑰匙,並告訴王文學需要用錢時找他。王文學收受王亞星20萬元的犯罪事實,應當以犯罪未遂認定。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後宣佈休庭。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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