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政協第九屆安徽省委員會第十三次常委會議通過決議,鑑於王昭耀嚴重違紀,涉嫌犯罪,依照政協章程規定,撤消王昭耀政協第九屆安徽省委員會委員資格。同時免去王昭耀政協第九屆安徽省委員會副主席職務,報政協第九屆安徽省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備案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