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天津、黑龍江、內蒙古、青海、寧夏、甘肅、新疆八省市因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不利受到點名批評,相關責任部門已對上述省、自治區、直轄市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一個月整改糾正,逾期不改者,財政部、教育部也將採進一步的取懲罰性措施。
到十月上旬,經檢查仍不落實、羣衆反映強的地方和高校,將進一步採取以下懲罰措施:
財政部將採取的措施是:不安排對地方高校的共建經費,並減少今年教育專項的轉移支付資金;對財政困難且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的省份,“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勵支持。
教育部將採取的措施是:明年一律調減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的大專(高職)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計劃;暫停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的碩士,博士點的審批;今年已經審批通過的碩、博士點,亦暫緩執行,不公佈,不下達;暫停對新設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審批工作;暫停教育部與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在部委屬高校中,凡未落實資助政策,學生或家長反映較多的,是985工程學校的一律暫時停撥有關經費;不是985工程學校的,一律暫停安排維修經費。
教育部,財政部將在新學期開學以後派出督查組,重點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展緩慢地區的檢查督辦力度。屆時,對一些仍不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及其他相關資助政策的高校,也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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