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和商業貸款不一樣,是政策貸款,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你貸也得貸,不貸也得貸。”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在8月29日點名批評了8省份推動國家助學貸款不力後,今天又宣佈了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出臺的懲罰性措施。
財政部將採取的措施是:不安排對地方高校的共建經費,並減少今年教育專項的轉移支付資金。
教育部將採取的措施是:明年一律調低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的大專(高職)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計劃。暫停這些地方和有關高校的碩士點、博士點的審批;今年已經審批通過的碩、博士點,亦暫緩執行,不公佈、不下達;暫停對新設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審批工作;暫停教育部與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
同時,在部委屬高校中,凡未落實資助政策、學生或家長意見較多的,是985工程學校的一律暫時停撥有關經費;不是985工程學校的,一律暫停安排維修經費。
教育部學貸中心主任崔邦焱今天表示,從現在起,再給海南、天津、黑龍江、內蒙古、青海、新疆、寧夏、甘肅8個省(區、市)1個月的整改期,到10月上旬,對經檢查仍不落實、羣衆反映強烈的地方和高校,教育部、財政部將執行這些懲罰性措施。
教育部、財政部將在新學期開學以後派出督察組,重點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展緩慢地區的檢查督辦力度。
據介紹,在當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中,存在着3個主要問題:一是有少數地方按新機制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展緩慢;二是有些地方政府對此項工作仍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力,在一些地方,國家已出臺的資助政策並未落實,特別是國家助學貸款的實際發放額度依然偏低;三是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到位。
據悉,被點名批評的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情況各有不同。如,截至2005年7月31日,海南、天津、黑龍江按新機制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人數和金額均爲零;內蒙古自治區批准貸款學生僅12人,合同金額4.08萬元;青海、新疆、寧夏、甘肅按新機制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人數和金額也都很少,所屬的絕大多數高校都沒有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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