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物價執法部門針對天津行政區域內的商品零售、美容美髮、電信、旅遊等行業開展了以制止價格欺詐爲重點的專項檢查。從先期進行的珠寶飾品價格行爲檢查看,珠寶虛假打折之風尤甚,物價部門提醒消費者要嚴防價格欺詐陷阱。
“虛構原價、虛假折價”搭建陷阱
時下絕大多數珠寶商均採用此種“促銷”手段招攬顧客——根據進價,在保證銷售利潤率的前提下,先虛擬一個所謂的“原價”,然後再以8折、 5折甚至3折、 2折不等的折扣折價銷售。消費者不明箇中“貓膩”,以爲折扣越低,商品價格就越便宜,實際上這正好掉進了不法商人爲你事先埋設的價格陷阱。試計算分析一下,兩個成色相近、進價均爲200元的手鐲,一個標示“原價” 2000元,打5折銷售;一個標示“原價” 3500元,打3折銷售;你將爲哪種誘惑所動呢?可能大部分消費者會選擇後者,而事實上,以第二種標價方式在欺騙、誘導顧客與之成交的同時,還多“宰”了顧客50元。
誰在設置價格陷阱
珠寶經營設置價格陷阱的最終目的是讓消費者多付錢,那麼,珠寶經營市場這個價格欺詐的怪圈是怎樣形成的呢?
說起這個問題,本市業內的一些有識之士感觸頗深,他們講:其實我們對衆多商家採用這樣一種近乎下作的價格手段欺騙顧客也深惡痛絕,大家一直以來都在致力於誠信興商、價格自律,但就是有一些不法商販不顧職業操守,惟利是圖,利用標價搞欺詐,敗壞了市場,而力行規範經營的商家身不由己,時間一久,也都同流合污了。
一些企業抱怨,現在買賣不好做,比如鑽石價格從前幾年10000多元/1克拉漲到了現在的40000多元/1克拉,而且還在漲,珠寶經銷商由過去幾十家發展到了目前的200多家。在他們看來,市場的“蛋糕”就這一塊,搶吃的人多了,就得不擇手段,誰守規矩,誰就得吃虧,講誠信不如騙消費者錢來得實惠。
在價格欺詐專項檢查中,物價執法人員發現,珠寶經營惡意價格欺詐是所有商品經營中最突出也是最嚴重的。有些商家單純強調珠寶定價企業自主權利,卻完全忽略了法定的規範自身價格行爲的義務,談到價格欺詐責任時,他們一方面抱怨法律、法規規定過於苛刻,另一方面又辯稱商家不打折,消費者不認,無法經營。
物價部門解讀相關規定
實際上打折作爲商家的一種營銷策略,本也無可厚非,關鍵是這種打折是真是假,是否合法合理。針對珠寶經營中出現的虛構原價、虛假折價等涉嫌價格欺詐的問題,物價部門重申了有關規定:“價格欺詐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的行爲”。而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屬於價格欺詐行爲的一種。
對於珠寶經營虛構原價、虛假折價的價格違法事實的認定,主要基於對“原價”的認定,國家相關部門《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規定:“經營者不能提供虛假的降價前交易票據的,其所標示的原價爲虛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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