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美國執法人員去年4月將餘振東移交給我國警方。
審判:餘振東今年8月16日在江門受審。
餘振東、楊秀珠、盧萬里、藍甫、高嚴……這是一串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他們無一不是斂財數千萬乃至十數億元的腐敗分子,他們中有人外逃多年後被引渡回國,也有人至今仍逍遙法外,在國外過着富豪般的生活。今天,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將在北京正式開幕,“反腐敗的國際合作”成爲大會的主要議題之一,類似餘振東、楊秀珠等外逃貪官的命運再次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
日前,作爲“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專題中方主席、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儲槐植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透露了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中國的一些腐敗官員事發後逃往境外,遭到所在國警方或國際刑警組織的拘捕,卻往往無法引渡或遣返。因此,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做好國內反腐工作的前提下,加強反腐敗的國際合作顯得尤其迫切。
目前面臨的現狀是不是說明,我國司法部門就奈何不了那些外逃貪官了呢?對此,與會的專家認爲情況並不是那麼糟糕。
目前我國主要通過引渡、國際刑警組織緝捕等形式,圍堵追捕外逃腐敗分子。我國從1984年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開始,至今已通過該組織發出了近400個“紅色通緝令”,已將不少外逃腐敗分子押解回國。
今年2月,我國檢察機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外逃貪官楊秀珠發出了“紅色通緝令”,3個月後,楊秀珠在阿姆斯特丹被捕。我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紅色通緝令”成了懸在外逃貪官頭上的一把利劍。
國際刑警組織24小時監控,已幫中國抓回230多名外逃貪官
據瞭解,國際刑警組織總部在法國里昂,來自世界各國警察部門的360多名工作人員在這裏每天24小時關注發生在世界各地的犯罪活動,發出國際通緝令,組織協調跨國追捕等。據透露,國際刑警組織迄今已幫助中國抓回了230多名外逃貪官。
例如,中國農業銀行河北衡水中心支行曾發生100億美元備用現匯信用證詐騙案,中方將它列爲特急案件,僅用20多個小時,就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通緝令,100億美元的信用證全部凍結,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4國警方積極配合,現匯信用證被悉數追回。
國際通緝令的震懾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外逃貪官不是改名換姓,就是隱姓埋名,惶惶不可終日。貴州省交通廳前廳長盧萬里貪污受賄索賄5500多萬元人民幣,案發後用假名倉皇出逃到太平洋島國斐濟。他不敢上街,整天躲在租來的別墅裏焚香禱告。出逃3個月後被押解回國時,盧萬里的頭髮也白了一大半。
不過,儲槐植認爲,在國際刑警組織內部,警察來自各個國家,他們也並非完全獨立地執法,也有利益關係考慮。因此對“紅色通緝令”的作用不能抱過高的期望。
另外,部分專家認爲,中國在引渡貪官方面遇到的種種麻煩,實際上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如何逐步使中國的刑事法律與國際接軌。一些與會專家認爲,中國目前正加緊與有關國家商談,建立反腐國際合作機制,到那時,腐敗分子在國外的生存空間將被大大擠壓。對於這一狀況,“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專題發言人之一,來自美國世界法學家協會的經濟犯罪專家理查德·布蘭姆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建議,中國不妨設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專門負責與其他國家建立反腐國際合作機制。
反洗錢法或明後年出臺,貪污受賄罪應屬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另外,外逃貪官所捲走的資金的追回也是一個棘手的難題。大多數貪官通過洗錢途徑把大量贓款合法化,如果要追回,手續都異常困難和複雜。
反洗錢是反腐敗的一個重要法律手段。有關部門正在起草反洗錢法,銀行方面首當其衝。儲槐植透露,反洗錢法預計會在明年到後年出臺。他對該部法律提出了一個主要問題:我國刑法上關於反洗錢的上游罪只有三個,關於貪污受賄的洗錢罪,刑法尚沒有界定其爲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現在隨着反腐敗需要,洗錢罪的上游犯罪肯定要擴大,貪污受賄罪最終將被寫進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中。
變相受賄目前尚無明確規定,反腐還需填補立法空白
在積極尋求反腐國際合作的同時,儲槐植認爲,反腐要加強國內的制度建設,首先是要填補立法空白。比如,在對腐敗分子的懲治方面,我國的相關法律還需要完善。目前我國刑法對“感情投資”、“放長線釣大魚”等變相受賄沒有明確規定。儲槐植透露,現在社會上對於受賄罪的外延要擴大的呼聲甚高,但還沒有看到刑法需要修改的動議。
公務員應進行全面財產申報,包括收入、動產、不動產、股票等
儲槐植認爲,我國將於明年實施的公務員法是預防腐敗的一個重點法律,但還需要一些配套性的具體法律制度出臺。比如,正在醞釀中的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光是)收入申報對於反腐一點用也沒有,收入的申報其實就是公務員的工資、獎金、福利、津貼的申報,這些本來就是在陽光之下,而且有章可查。”儲槐植說,目前黨內一定級別以上的領導幹部實行的都是收入申報制度,可是這樣一來,不是在單位內得到的收入,公務員一樣可以不申報,這對於遏制腐敗基本沒什麼作用。
他說,財產申報這一重要的反腐制度遲早要進入立法日程中來。“財產申報制度的核心是一個治官的法律,在我國,對治官法律的出臺向來都不太容易。這一法律的出臺,不但要考慮申報的內容,還要考慮公務員應該如何進行申報、向誰申報,多長時間內必須申報等等。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反腐法律,也是一部很敏感的法律。”
他說,關於這一法律的申報內容,包括收入、動產、不動產、股票等收入,公務員的財產一旦進行申報,甚至要上網,老百姓可以到網上查詢其財產尤其是重要財產。
外逃現狀:捲走資金500億美元
被稱爲世界法律界“奧林匹克”盛會的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今天將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式開幕,來自37個國家的31位首席大法官(或最高法院院長),16位總檢察長、司法部長或大法官將參加本次盛會。我國也組織了10個代表團約1000名代表赴會。大會的主題是“法治與國際和諧社會”,圍繞這一主題,會議將就反腐敗的國際合作等22個專題進行討論。
據悉,近年來,每年驚動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事部門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出逃案高達20至30件。
餘振東被稱爲“中國胃口最大的貪官”,他在擔任中銀開平支行行長期間,夥同他人把4.83億美元轉移到國外,於2001年10月出逃至美國。去年4月,餘振東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執法人員移交給中國司法部門。
2003年4月20日,涉案2.5億元的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攜同女兒、女婿、外孫女等出境,出逃至美國。今年5月,楊秀珠在荷蘭落網。
而海南省近年來轟動全國的廳局級逃亡貪官就有:首任計劃廳廳長李永生、財稅廳廳長劉桂蘇、工商管理局局長富榮武、糧食局局長陸萬朝等。
一位參加“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專題的中方專家說,一段時間以來,“撈了就跑,跑了就了”成了很多外逃的貪官預期的出逃軌跡。
根據中國商務部研究院在《離岸金融中心成中國資本外逃中轉站》報告中的不完全統計,我國外逃貪官目前有4000多名,捲走的資金約在500億美元左右。
引渡現狀:死刑犯不引渡成壁壘
外逃的貪官嚴重地踐踏了我國了法律,破壞了國家的形象,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由於國際間的法律衝突和司法管轄壁壘,緝拿外逃貪官非常困難。
儲槐植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目前,追逃的主要困難是,引渡犯罪嫌疑人是通過外交途徑進行的,目前除了西歐南美一些國家可以進行多邊引渡外,其他一些國家都是雙邊引渡。目前和中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有20多個,都是些和中國有歷史淵源的國家或中小國家,而在和大國進行合作的時候,只能依靠司法協助。美國、英國這樣的發達國家目前都還沒有與我國建立起司法協助協定。
儲槐植說,像餘振東這樣的貪官,出逃一般都首選發達國家,他們捲走的資金至少在億元以上,根據我國刑法,都可以判死刑,但是國際慣例是死刑不引渡原則,比如賴昌星就是如此。這就形成了不平等,沒有外逃的人留在國內將可能判死刑,而外逃的人根據國際慣例反而不會被判死刑。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近年來我國每年引渡回國的犯罪嫌疑人大約只有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