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爲全國通緝的大毒梟劉招華等人辦理戶口的全州縣公安局民警王雅瓊9月5日被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福建省福安市人劉招華因涉嫌製造毒品於1999年11月被公安部通緝。2000年劉招華化名李森青潛逃至廣西桂林市,時任廣西全州縣公安局龍水鎮派出所戶籍民警的王雅瓊,於同年3月12日僅憑唐述海拿來的全州縣龍水鎮同安村委會的證明,而未對李森青身份的真實性及是否爲本地居民進行覈實,就爲李森青辦理了農村戶口登記手續。同年4月24日和5月8日,王雅瓊又僅憑唐述海拿來的同安村委會的證明,未經覈實就分別爲周倩(真名李曉青,福建省人,劉招華之妻)等4名涉嫌製造毒品案件相關涉案人員辦理了農村戶口登記手續,使全國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劉招華等人得以用合法的身份在桂林隱藏數年,公安機關長期無法將其抓捕歸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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