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客管辦服務熱線監督電話接到不少乘客來電,尋找遺忘在出租車上的物品,可大都由於未能提供乘車線索而無法查詢。爲此,客管部門提醒廣大乘客,乘坐出租車時千萬別忘向司機索要票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司機藉口不出具專用發票,乘客可以拒付車費。
大多數乘客交費下車時很少有人專門記下搭乘出租車的車牌照號和車門上標明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如果再不索要票據,一旦遺失了財物,從全市32000輛出租車裏查詢無異於大海撈針。而如果有了一張票據,客管部門就能迅速在幾分鐘內依據票上的代碼和號碼準確地幫乘客找到所乘坐的車輛。
前不久,乘客孫先生從河北區靖江橋附近打的去萬新村嶗山道參加親戚的婚禮,匆忙中不慎把裝有自己兩歲孩子各種日常生活用品的包遺忘在出租車上。情急之中孫先生忽然想起開了發票,立即撥打了23549000客管辦服務熱線電話,不到一分鐘,熱線工作人員就依據發票查出此車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並告知了聯繫電話。孫先生隨即撥通了該公司電話,工作人員幾分鐘後通知孫先生,並聯系司機,司機馬上放棄了運營,專程把包送了回來。
客管部門在此提示全市出租汽車司機,乘客打的付費後一定要應乘客要求按規定給乘客開具出租車專用發票。同時在此提醒廣大乘客,打的時不要嫌麻煩或沒處報銷就不要發票,如果您遇到個別司機不出具專用發票時有權依法拒付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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