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總裝備部日前決定,全面推行武器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制度,爲武器裝備採購提供一個公平、公正和適度公開的競爭環境。
總裝備部已對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統一規範,經審查合格的承製單位將獲得資格證書。這是推進裝備採購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將起到“競爭、監督、評價、激勵”的作用,有利於規範裝備採購行爲,降低裝備採購風險,提高裝備採購質量和效益;有利於打破軍民界限和部門界限,鼓勵和吸引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更多優秀企業進入競爭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