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法盲。”
說這話的竟是撫順市教育局原副局長。
這番話是他面對涉嫌貪污14萬餘元、受賄21萬餘元的指控,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說出的。
9月9日上午,48歲的撫順市教育局原副局長劉傳柱站在了被告席上。
副局長收受基層學校賄賂
此前在撫順市教育局,劉傳柱主要負責教育教學工作。
昨日,記者從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瞭解到,劉傳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受賄贓款全部用於購買住房和裝修。
經過檢察機關依法查明,共有22項指控,指控劉傳柱涉嫌貪污、受賄。
據起訴書顯示,2004年6月~12月,劉傳柱將個人購買裝修材料的發票、裝修發票以及餐飲發票分別交由新賓高中和望花高中報銷,並分別從這兩個學校得到了8000元和26500元的報銷款。
2005年1月份,劉傳柱又將個人購買燈具、傢俱的發票交由撫順市十二中學報銷,得報銷款9600元。
另外還有大量收受基層學校和基層教育部門賄賂的指控。
在檢察機關的指控中,劉傳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人民幣21萬餘元。
“我沒有得到一分錢”
9月9日開庭時,檢察機關除了指控劉傳柱收受賄賂外,還指控其有貪污14萬餘元公款行爲。
據檢察機關查明,2003年12月至2005年3月間,劉傳柱利用擔任市教育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採取虛開發票的形式,分4次從撫順市教師進修學院提取人民幣15.6325萬元,除其中的1.0755萬元用於爲市教育局購買辦公用品及案發後剩餘5000元外,其餘的14.0570萬元沒有向領導彙報,被其個人支配。
庭審中,劉傳柱對於此項指控辯解到:“我沒有得到一分錢。”並稱,這些錢都用在教育局的事務上了,其中的一部分用於看望領導了。
當庭哭訴:“我是個法盲”
在控辯雙方經過激烈的辯論後,法庭進入最後陳述階段,劉傳柱在被告席上幾度失聲痛哭。
“我確實爲撫順市人民作出過很大貢獻。”劉傳柱當庭哭訴了自己的工作經歷和工作業績。
最後,劉傳柱向法官以及坐在旁聽席上的同事、同學和親友哭訴道:“我是個法盲……”
庭審進行了近4個小時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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