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幾個月前福建省高速公路里程突破千公里大關,所有地級市全部通上了高速公路,福建省興奮地宣佈,以省會福州爲中心的“4小時經濟圈”初步形成時,始料不及的是,“高速公路時代”的到來如今卻成了司機們的一大煩心事:走一趟高速路可能會收到好幾張罰單,福建高速公路因此被一些司機稱爲“罰款路”。
福建現有高速公路多數路段限速80公里/小時,有些路段甚至限速60公里/小時,而60公里/小時本是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高速不高速,罰單滿天飛”的現象在福建引起了廣泛爭議,不少人認爲過低的限速浪費了寶貴的交通資源,一些法律工作者質疑以罰執法違背了法治精神,而交通管理部門則認爲這是確保行車安全的必要手段。
高速不高速罰單滿天飛
福建省現有高速公路1075公里,除福廈高速公路限速110公里/小時外,其他高速公路多數限速80公里/小時。司機反映,這個速度走國道也可以達到。在福建福寧高速、漳龍高速等都有限速60公里/小時的路段,而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高速公路最低時速爲60公里,
福建交通管理部門對高速公路超速行爲採取了嚴厲的處罰措施:超速50%以內的罰款200元,扣3分;超速50%-80%的罰款1000元,扣6分;超速80%以上的罰款1600元,還可以吊銷駕照。目前福建高速公路普遍採用電子測速儀隱蔽測速,司機往往是在接到罰單後才知情。記者接觸的司機90%以上都有被罰的經歷,一位楊姓司機告訴記者,他去年一年被罰了20多次,有一次往返廈門福州一趟,就收到了4張罰單。
福建交警部門表示,全省高速公路一個月的罰單大約在兩三千張,而多數司機認爲罰單遠不止這個數。即使以交警部門提供的數字來算,一個月的罰款也在40萬-60萬元左右。
“超常限速”的背後是國家投資的浪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一位同志說,每公里綜合造價5000萬元以上的三福高速去年底通車,但不少司機還是選擇走國道,因爲兩者速度差別並不大,還可以省下一筆100多元的通行費。“如果高速公路不高速,如果高速公路沒車走,那還花這麼多錢修高速公路幹嗎?”
標準之爭與部門之責
輿論爭議的焦點在於限速標準的設定。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計劃投資處處長鄭蔚瀾說,高速公路建設一般是按平原、山區、重丘區等不同的地形條件來劃分不同的限速,目前路上限速標誌所反映的其實是設計時速。但設計時速不等於運行速度,以福州到三明爲例,採取的設計時速是80公里,表明任何路段大小車型都可以以這個速度通過,而不是說全程都只能跑80公里/小時,如福州到閩侯路段就可以跑100公里/小時以上。福建省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專家江景舫也認爲,設計時速是就低不就高,一般情況下除極限彎道和部分路段的視距、路寬受限的情況外,安全行車速度均可高以罰執法利小弊大
嚴厲的處罰讓司機們怨聲載道,甚至認爲交通管理部門“以罰代管,以罰生財”,於是車主們對付交警測速的“高招”層出不窮。
目前福建市場出現了一種叫“電子狗”的反測速儀器,大受司機歡迎。也有駕駛員給車牌配備上了反光罩,在強烈的反光作用下,測速儀拍下的圖像將會無法識別;有的則用貼膠布的辦法,把“8”字變成“6”字,把“閩G”變成“閩O”,以逃避處罰。找關係則是逃避處罰的另一選擇。司機們普遍抱怨,雖然交警部門開出的罰單很多,但不少人還是通過關係“處理”掉了,所以有些司機並不怕被抓,怕的是沒有任何“路子”的普通車主。
最讓司機們不滿的是交警部門的暗中執法。“幾百公里下來就限一個速度,你也不知道哪裏有測速,哪裏該特別注意,等到罰單寄來了才知道”。
一位法律工作者認爲,不恰當的執法方式必然影響執法效果,暗中執法有時實際上是對執法權的濫用。作爲管理部門應明晰地提醒司機哪裏限速,哪裏有測速,而不是“設下陷阱讓你去踩”。法之可貴在於其公信力,如果一個執法行爲引起了普遍的反感和對抗,實際上嚴重歪曲了法律和執法者在人民羣衆心中的形象,其危害不比老百姓不遵守法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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