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機關實行“四級接待日製度”以來,解決了大量羣衆的來信來訪問題,受到了廣大羣衆的交口稱讚。爲使四級接待日製度更好地發揮作用,使之真正成爲黨和政府聯繫羣衆的橋樑和紐帶,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十項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
《十項措施》首先強化了公安機關信訪工作的力度,變市局領導等待羣衆上訪爲主動到各區縣接待羣衆來訪;還規定了各分局、市局直屬單位領導接待羣衆來訪日由每月一次改爲每半月一次;科所隊長接待羣衆來訪日由兩週一次改爲每週一次;責任區民警接待羣衆來訪日由每週一次改爲隔日(工作日)一次。力爭把絕大多數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最大限度地減少責任信訪。
《十項措施》主要內容是: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四級接待羣衆來訪日”制度;建立市局、分局主要領導約訪制度;建立實行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信訪案件查辦制度;嚴格實行信訪案件的督辦制度;健全辦理信訪事項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信訪工作考覈評估制度;建立重大信訪信息報告處理和信訪統計分析制度;建立全局民警信訪業務培訓制度;建立信訪崗位輪崗鍛鍊制度。
昨日是實行《十項措施》的第一天,早上市公安局領導便根據分工,深入到全市七個接訪站面對面接待來訪羣衆。據統計,一上午共接待來訪羣衆39人,現場解決上訪問題19件,限期調查解決20件。上訪羣衆對公安機關領導深入基層、解決羣衆實際問題的工作作風表示滿意。市公安局領導表示:要把《十項措施》作爲公安機關“創建平安天津,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舉措,抓好抓實,真正做到立警爲公、執法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