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度報業托拉斯報道,美國12日(華盛頓時間)爲希望成爲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各國提出了一系列的標準。
美國務院表示,可能的“爭常”國必須“非常合格”,這建立在對民主及人權的承諾、經濟規模、人口、軍事力量、對聯合國的財政貢獻、反恐及防核擴散的記錄等因素的基礎之上。
美國務院還指出,安理會各成員國的“地域平衡”問題也將予以考慮;注重效果是聯合國任何改革的基準。
美國務院還稱,美國將與聯合國各成員國一起進一步努力,推動聯合國的改革,使聯合國成爲一個強大的、有活力的、能擔負起責任的組織。
另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包括日本在內的四國集團(G4)提出的安理會改革框架決議草案成爲廢案。
據報道,日本、巴西、德國和印度“爭常”四國一直希望能在9月14-16日的聯合國首腦峯會上通過一項有關2005年底解決安理會擴大問題的相關文件。
但是,日本駐聯合國大使大島賢三上週表示,估計聯合國高層不會就年底前解決安理會改革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