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患者不誠信進黑名單
記者13日從《關於建立醫療保險誠信體系的實施意見》中獲悉,爲維護廣大參保患者的合法權益,杜絕個別參保患者違規就醫購藥,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本市將加強醫療參保管理。
參保患者應嚴格執行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自覺遵守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關於參保人員就醫購藥的有關要求,就醫時應主動出示參保證件,不得向醫務人員提出不合理要求,做到文明就醫購藥。
參保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不誠信:冒用他人蔘保證件看病購藥或將本人的參保證件借給他人使用;隱瞞、編造病史,篡改診療憑證;參保人員或參保人員與執業醫師(藥師)共同採取報銷票據作假、處方作假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險待遇的;轉賣通過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的藥品,謀取不當利益,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同時,本市還將建立不誠信參保患者處罰制度。參保人員有不誠信行爲的,列入“黑名單”管理,實行重點跟蹤監控,對違規騙取的醫療保險基金除追回外,視違規情節給予停止半年到一年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處罰,並在媒體曝光,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執業醫師違規積分要淘汰
記者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物價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建立醫療保險誠信體系的實施意見》中瞭解到,本市將結合推進定點醫療機構誠信制度建設,建立執業醫師信譽檔案,實行醫保誠信醫生管理。
勞動保障局和衛生局在定點醫療機構現有具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的基礎上,覈准允許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醫師的資格和名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取得資格的職業醫師實行備案制度並建立信譽檔案。
定點醫療機構新聘用的執業醫師經勞動保障局和衛生局覈准後可以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並相應核增名額。確定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醫師因不誠信被取消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空缺的名額一年內不得遞補。
定點醫療機構被取消資格醫師達到規定限額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解除醫療保險服務協議,違規限額爲覈定醫師總數的5%(定點醫療機構覈定醫師不足10人的,按1人計算)。違規性質嚴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定點資格。
定點醫療機構覈定名額內的執業醫師實行違規積分淘汰制度,一年內違規積分達到設定分值時,即爲不誠信醫生並取消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資格,被取消資格的醫生一年內停止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執業醫師的守信情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記入信譽檔案,嚴重違規或一般性違規2次以上的,列入“黑名單”管理,實行重點跟蹤監察。執業醫師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不誠信:編造醫療文書或醫學證明;不覈實患者身份;不經患者或家屬同意使用非醫療保險支付的藥品、檢查和治療項目;不按診療規範進行檢查和治療;不按病情使用貴重藥品。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和服務協議的有關內容,結合誠信醫院等級管理辦法和考覈標準,制定誠信醫生管理考覈辦法,並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取得爲參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資格醫師的考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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