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報道,今年1月19日,因恩怨和矛盾激化,西安市臨潼區馬額鎮原黨委書記郭天京持刀將時任該區藥監局局長的寇勝法刺死。郭天京落網後,昨日,此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曲折的案情再次引起人們密切關注。
庭審
昨日上午,西安市臨潼區馬額鎮原黨委書記殺死臨潼區藥監局局長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自上午10時45分開始,至下午2時20分結束,持續近4個小時,未當庭宣判。
上午8時許,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一庭法庭外被圍得水泄不通。臨潼區馬額鎮原黨委書記殺死該區藥監局局長一案將在此處開庭審理。受害人及被告人家屬50餘人到庭旁聽。10時20分,身著紅色號衣的被告人郭天京及妻子顧傑被帶進法庭,坐在被告席上。隨後,兩名著便裝的中年男女走進法庭,同樣坐上被告席。10時45分,審判長宣布庭審開始。
被告人否認『故意殺人』
宣讀完起訴書後,審判長問郭天京對起訴書陳述的事實是否有異議。郭天京激動地說:『起訴書指控得不對,我不是故意殺人,我和寇勝法兩人當時正在車上,我一邊開車,一邊轉過頭和坐在後排的寇吵架。我中午喝了酒,車開得很不穩,最終在一個村裡停車。我當時對寇動了手,寇向我撲來,在同一時間我拿出刀子,寇一下撲了上來,結果被刺中了。』
在庭審辯論和舉證階段,郭天京一直強調,他當時身上帶刀只是想嚇唬寇勝法,因為工作原因和個人恩怨,他一直心裡有氣,想兩人打一架,讓寇給他道個歉。但想到寇身材高大,他怕敵不過對方,便帶上家裡一把水果刀,放在車內,下車時,他趁機將刀子裝在身上。郭始終強調,自己不是故意的。
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表示,郭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應當能夠意識到刀子可能造成危及生命的後果。同時,公訴人還對郭的說法提出質疑,認為郭拿出刀子沒有主動去刺而是寇自己撲上來的說法明顯不合常理。而郭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表示,當時他拿出刀子指向寇。公訴人認為,為解決自己的工作和感情問題,郭已事先准備好殺人工具,最終將對方殺死,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願承擔10餘萬元民事賠償
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方面,受遇害者妻子白女士和女兒委托,根據國家有關法規,代理人提出死亡賠償金13.6萬餘元和5700餘元的喪葬費共兩項賠償訴求。被告人郭天京和其辯護人均表示願意賠償。
『在這裡,請允許我以萬分悲痛的心情向受害者表示最沈痛的悼念,向受害者家屬表示真誠的道歉!』最後陳述階段,郭天京聲音低沈地表達心情後,向法庭上受害者的妻子白女士深深鞠躬。
『我很後悔,萬分後悔!』郭天京說,『有天大的矛盾都是可以解決的,我悔不該要去拿個刀子嚇唬他。殺人的結果是萬萬沒想到的。從事發到現在,我一直在痛苦中活著。生不如死,我後悔死了,也向因我而受到傷害的親朋好友說聲對不起!我懇請法庭給我一次重生的機會……』
郭的妻子顧傑、表弟郎某及表弟媳杜某也不住地懇請法庭,念自己系初犯,從輕或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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