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地稅局獲悉,截至8月底,天津地稅部門委託各區縣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共代徵個人出租房屋稅款906萬元。今年實行“流動辦”代徵個人租房稅後,1至8月徵收的個人出租房屋稅款是去年同期的2.9倍。今後,天津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將採用電子數據徵管。同時,重新設計並啓用《天津市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
據瞭解,爲進一步加強房屋租賃稅收徵管,本市將把納稅戶自用和出租房屋的基礎數據錄入微機分類管理。同時,將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居民個人出租房屋稅源普查,不斷完善出租房屋信息電子數據庫。爲強化出租房屋發票監控,在原使用《天津市服務行業專用發票》的基礎上,重新設計並啓用《天津市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加大對不按規定開具、索取房屋租賃業發票的單位或個人的檢查處罰力度,通過以票控稅,強化房屋租賃業稅收監督制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