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05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的兩個公休日分別調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的兩個公休日分別調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工作,確保人民羣衆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和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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