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曾因盜竊被多次勞動教養和判刑,其出獄後不思悔改,繼續爲非作歹。經過預謀,其攜17歲的同夥竄至其叔伯奶奶家,用膠帶將80歲的被害人口封住,手腳捆綁扔到牀下,將老人的黃金耳環和部分現金搶走。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這名不肖孫子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依法從重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
檢察機關指控稱,被告人毛某曾因盜竊被多次勞動教養和判刑,其出獄後不思悔改。 2005年5月14日上午,被告人毛某夥同小云(化名, 17歲)經過預謀,攜帶摺疊刀、不乾膠帶竄至其叔伯奶奶李某某家,由毛某騙開房門,其進屋後將電視音量故意調大,以避免外面人聽到動靜,後其向被害人李某某索要錢財。其間, 2被告人爲防止老人呼救,用不乾膠帶粘住被害人嘴部,捆住其手腳,被告人毛某強行將被害人所戴黃金耳環摘下並劫取現金人民幣20餘元。被告人毛某將劫的黃金耳環變賣,得贓款280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毛某曾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出獄後其不思悔改,又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故依法從重處罰。同案人小云因犯罪時未滿18週歲,又系初犯,故依法減輕處罰,小云被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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