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未滿16歲的犯罪嫌疑人到本市某學校找同鄉,其間,幾個人想出去吃燒烤但是手頭卻沒有錢,3個人遂打起住校學生的主意。3人持皮帶竄至同樓其他宿舍,採取暴力、言語恐嚇手段搶劫21名學生現金165元。事後,3名疑犯瀟灑過後仍回到宿舍休息,當晚,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爲維護校園安全,在學校開學之際,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3名涉案少年依法提起公訴,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檢察機關在起訴中指控, 2005年3月4日晚20時許,被告人小海、小東、小山到本市某工程學校看老鄉劉軍(均爲化名,另案),幾個人想出去吃燒烤,但是手邊錢不夠,幾個人便預謀搶劫在該校住宿的學生, 3個人先後竄至多間宿舍,關上屋門,持皮帶等物用暴力和言語恐嚇向屋內學生搶劫現金,幾個人先後搶劫多間宿舍21名學生現金165元。作案後, 3名疑犯瀟灑過後竟大搖大擺地回到宿舍休息,當晚,被警方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爲,被告人小海、小東、小山3人搶劫他人財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搶劫罪,但是鑑於3名疑犯實施犯罪行爲未成年,應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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