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鉅貪”畢玉璽之子畢波,在得知畢玉璽接受北京市紀檢部門調查時,經其父授意通過財務手段將30萬美元的涉案款轉移。今天上午,畢波被訴轉移贓物案將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如果畢波移贓罪名成立,其將成爲畢玉璽家第三個受到法律制裁的家庭成員。畢玉璽這個大貪官也將爲其違法行爲付出一家四口三人被判的慘痛代價。此前,畢玉璽本人已經因爲受賄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死緩、其妻子王學英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2002年期間,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畢玉璽利用職務之便,爲蔣某的北京某智能交通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營活動提供便利,後通過兒子畢波3次收受30萬美元和豐田轎車一輛,另外還於2003年春節期間收受蔣某美元1萬餘元。畢玉璽在接受紀檢部門調查時,授意其子畢波將涉案款項中的30萬美元進行處理。畢波通過財務手段將其轉移。畢玉璽案進入司法程序後,28歲的畢波也因涉嫌共同受賄於2004年5月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隨後北京市反貪局立案偵查,同年12月畢波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今年4月26日被市檢一分院取保候審。
市一中院受理畢波案後開庭審理了此案。據參加庭審的有關人士介紹,畢波態度較好地配合法院對其移贓事實的調查。畢波最終將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今天將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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