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電據國家安監總局消息,9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十一”期間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以確保廣大人民羣衆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
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節前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全面檢查每一個基層單位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別是對涉及人身安全的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要深查細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隱患,確保不留盲區和死角。對查出的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短期內難以解決的重大隱患,要安排專人24小時嚴密監控。
通知強調,狠抓煤礦生產、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和運銷等安全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特別規定》和《緊急通知》精神,把防範各類煤礦事故的措施落到實處;要繼續抓緊對非法煤礦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煤礦的關閉整頓工作,該停產整頓的一律停產整頓,該關閉的堅決予以關閉;對已關閉、報廢、基建及停產整頓礦井等要切實加大巡查和監控力度。
要認真落實煙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責任,加強對煙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和批發、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運輸資質審查,落實運輸安全措施,妥善做好已關閉或停產企業的藥料成品、半成品處置存放工作,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爲。
要全面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經營的企業和網點;特別要加強對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運輸許可制度,嚴防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流散或泄漏。
同時,要全面落實非煤礦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築、輕工、紡織、電力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措施,嚴密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旅遊、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公共聚集場所安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節前組織對遊船、纜車、索道等旅遊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整修,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運營;對帶有危險性的登山、探險、漂流等旅遊項目要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管;對各種體育、文化、娛樂等大型活動要加強組織管理,制訂合理的人羣疏散方案和應急預案。
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提前做好客流預測和分析,制訂周密的節日運輸方案,對各類運輸工具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全面檢查;要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和酒後駕駛;加強對乘客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堅決防止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上車(船、飛機);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旅遊路線、景區道路及危險路段、重點路段的監控,嚴禁車船超載、超限和農用車載客。
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文化娛樂場所、賓館飯店、車站、碼頭、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設備設施齊全完好,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值守應急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要做好值班信息的報送工作,及時掌握情況,溝通信息,遇有緊急重大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有關應急部門要確保足夠的應急力量,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通知還就嚴格落實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加強領導、切實落實各項措施等,做出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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