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從市教委獲悉,從10月10日起至12月10日,市物價局、市教委、市糾風辦、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新聞出版局等部門將開展教育收費專項大檢查。
據瞭解,此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範圍包括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校。市教委要求,從即日起,各區縣教育局和學校要立即開展教育收費的自查自糾。專項檢查的時限是2004年秋季開學至今發生的收費行爲,如是重大的亂收費行爲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檢查將採取重點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認真查處以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爲目的的亂收費行爲,對腐敗行爲和腐敗分子要移交有關部門依紀依法嚴厲查處。對於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的亂收費行爲,特別是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不僅在經濟上依法嚴處,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對查出的亂收費金額,能清退的要清退給學生,無法清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重點檢查9類收費行爲
1.各級各類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以及國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
2.高等學校違反國家規定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反規定以各種名義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的。如“轉專業費”、“贊助費”、“擴招費”、“定向費”、“跨地區建設費”、“專升本費”、“假期住宿費”、押金、保證金、各類證卡工本費等以及向違反協議、未到協議單位就業的畢業生收取違約金或以各種理由、名義向學生收取捐款的。
3.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不按“一費制”規定收費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4.中小學校違反規定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轉學費的;違反國家規定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反國家規定舉辦收費輔導班、補習班或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爲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
5.通過民辦公助(私辦公助)等形式舉辦“校中校”或“校中班”,並收取高額費用的。
6.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不按規定執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辦生、計劃外學生、自費生等,並收取高額費用的。
7.各級各類學校違反自願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的;將教輔材料列入“一費制”收費項目,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的;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從中牟利的;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
8.高等學校定向生、特長生、預科生、專升本學生未與同等學歷層次的學生執行同樣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
9.各級各類學校不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的;公示的項目和標準未經有關部門審覈的;收費政策調整後不及時更新公示相關內容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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