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6週年,按照《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有關活動安排,北京市市政管委發出通知,從2005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在全北京市範圍內按重大節日要求開放城市夜景照明設施,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各高大建築物要開啓內透光照明。
據瞭解,近幾年來,北京市政府把城市夜景照明作爲美化城市,豐富廣大人民羣衆夜晚生活,創造優美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和科技創新,首都的城市夜景照明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基本形成了城市夜景景觀照明體系。同時,也爲豐富首都市民夜晚生活增加了新的景觀場所。
今年國慶期間開啓夜景照明設施的範圍包括: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中軸線各主要建築,城近郊區各夜景照明景點、景區,環路沿線各高大建(構)築物、各種道路照明和燈飾等。開燈的時間是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每晚1800至2400。10月4日、5日、6日、7日,每晚1800至2300。
爲了保證夜景照明設施的正常開啓和安全,北京市市政管委要求城八區各市政管委督促、落實所轄範圍內各單位夜景照明設施的開放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對各項照明設施、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對丟失、破損的燈具設施及時更換,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落實責任督促解決。同時要求各單位節日期間加強值守巡查,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好國慶節期間的開燈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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