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潛江市一六旬老人在自己家中私自設立“金融機構”,非法從事攬儲業務,案發後被警方刑拘。近日,潛江警方將追回的21萬餘元儲蓄資金退還給40名儲戶。
今年8月底,潛江市總口管理區一儲戶在總口信用社取款時,被告知存單是假的。潛江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展開偵查。經偵查發現,假冒存單出自於“湖北省國營總口農場張家湖信用社”,儲蓄員系家住總口管理區張家湖辦事處的丁某。9月1日,犯罪嫌疑人丁某落網,被警方刑拘。
據警方介紹,張家湖辦事處地理位置偏僻,羣衆存取款十分不便,犯罪嫌疑人丁某利用自己以前曾爲某銀行代辦員的身份,在自己家中私自設立“金融機構”,用購買的“湖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定活兩便儲蓄存單”,以“湖北省國營總口農場張家湖信用社”的名義,非法從事攬儲業務。
警方查明,今年64歲的丁某,從1999年11月至今年9月1日期間,分別以國家銀行活期、半年期、一年期、兩年期、三年期的存款利率,向附近40位農民攬儲71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達21萬餘元,並向外放貸2.2萬元。另外資金用於自己家用和償還債務。案發時僅剩資金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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