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抗戰勝利,天津收復。北洋廣大師生和各地校友提出了恢復國立北洋大學的強烈要求。1946年初,教育部正式下令恢復國立北洋大學,着力在天津西沽北洋大學原址覆校。此後,泰順北洋工學院、北洋工學院西京分院、西北工學院和北平部(理學院院長陳藎民接受“北平臨大第五分班”,建立北洋大學北平部)四校師生先後返津參加覆校。
1945年10月22日北洋大學正式覆校開學。覆校後的國立北洋大學,在原來工學院的基礎上,增設了理學院,從此北洋大學進入理工結合時期。工學院初下設土木、水利、採礦、冶金、電機、航空、機械、化學工程學系八系,後增設建築工程學系和紡織工程學系;理學院設置與工學院關係密切的物理、化學、數學、地質學四個基礎學科系。覆校後,北洋大學以“研究高深學術,培養專門人才”爲宗旨,制定了“決不忽視窮究學理,同時注重科學應用,使理工有機結合起來”的教學方針,並積極付諸實施;同時,成立土木、水利、採礦、冶金和化學工程等五個工程研究所,積極開展學術交流與科學研究,並着手招收研究生,以培養高級專業人才和研究人員,被各界譽爲“科學建國的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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