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縣男子劉某在上海用手機給本市食品公司經理打恐嚇電話,發恐嚇信息,以向該公司銷售的食品中投毒相威脅,索要人民幣2萬元。近日,本市北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6個月。
2005年4月初,被告人劉某在上海使用手機,多次給天津某食品公司經理孫某撥打恐嚇電話,發送恐嚇信息,以向該食品公司銷售的食品中投毒相威脅,向該公司索要現金2萬元。 4月16日,食品公司被迫向劉某指定的銀行卡中存入2000元,劉某將其中的1800元取出揮霍。接到報案後,警方經偵查於4月21日將劉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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