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各地製造、銷售假藥案件頻頻發生。更爲嚴重的是,假藥販子已經在全國各地建立了隱祕的銷售網絡。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假藥販子採取僞造批文或掛靠正規醫藥公司的手段,將各種假藥混入醫院和藥店等正規渠道流通,給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
大批假藥流向全國各地
今年6月,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宣佈破獲了一個在廣東汕頭地區的製造假藥生產窩點及其在全國的主要銷售網絡,案件涉及浙江、廣東、河北等十多個省份,涉案價值數千萬元。
2004年12月6日下午,台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羣衆舉報,有一個名叫石靈巧的人在臺州地區推銷名牌藥品,而價格卻低於市場價,有重大的涉假嫌疑。台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人員對此人推銷的藥品進行檢測,確認這些藥是假藥,隨即將案件移交給台州市公安局。警方深入調查後,確認石靈巧在2004年11月初至12月6日期間,從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鄭有利夫婦處購買假藥,採取僞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印章和藥品買賣批文的方式,向台州市六家藥店推銷假藥。銷售的藥品有新康泰克、順峯康王、三九皮炎平、救心丸等18種,冒用了石家莊製藥廠、廣東順峯藥業、深圳南方製藥廠等10家知名製藥企業的產品。
由於犯罪嫌疑人將假藥銷售給藥店,涉及面廣,針對的是不特定的人羣,因此社會危害極大。特別是類似救心丸這樣的急救藥品,一旦患者用了假藥,後果不堪設想。台州市公安局和藥監局聯合組成專案組,深查細挖,力求找到假藥的來源。專案組研究發現:這些假藥不但製造工藝和包裝水平高,而且多爲當前市場暢銷的知名品牌,銷量大,另外,進貨價格接近生產成本。專案組由此斷定,在其背後,極有可能隱藏着一個龐大生產能力的假藥廠和銷售網絡。
隨着偵查工作的深入,一個以鄭有利夫婦爲中心,覆蓋浙江省內台州、溫州、金華、麗水、湖州、舟山及安徽省宣城等地的巨大銷售網絡逐漸浮出水面。同時,偵查發現其銷售的假藥全部來自一個化名爲“張坤”的廣東省揭陽人。5月14日上午7時許,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揮和廣東警方的配合下,在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谷繞鎮大坑村將製假窩點成功搗毀。警方現場查獲假藥成品及半成品近10噸,8臺製假機器及大量藥品包裝材料等,生產銷售的假藥覆蓋全國11個省市,假藥品種達31種之多,冒用的國內外知名企業商標達30家。
假藥“基地”與隱祕銷售網“罪惡結盟”
據瞭解,近年來假藥大案頻頻發生,僅浙江就已經發生過多起,案值也呈越來越高的態勢。2003年,金華市公安局在義烏市醫藥有限公司倉庫內查扣了大批假藥。經藥品質量監督部門檢驗,這些藥品根本不含有任何藥物成分。警方追查發現,這些假藥來自廣東,並源源不斷地通過一個遍佈各地的隱祕銷售網絡進入正規醫藥流通渠道。浙江警方調查發現,從2000年開始,犯罪嫌疑人趙建良、王建立掛靠到河北省神興醫藥藥材有限公司,由該公司提供銷售藥品所需要的各種法定文件憑證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事藥品銷售工作。
2003年3月,趙建良、王建立獲悉廣東人柯典傑銷售進口假藥的消息,便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向柯典傑購買價值上百萬元的假藥,並利用藥材有限公司提供的銷售藥品所需文件資料,將假藥通過正規渠道銷往全國各地。爲了推銷假藥,趙建良以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將假藥賣給義烏市醫藥有限公司,並向該公司副總經理周建斌行賄2萬元人民幣。而該公司購入這些假藥後,又通過正規渠道,將假藥銷售到周邊的36家醫療單位,其中相當一部分藥品已經被患病人員使用,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曾有一名因大量失血而緊急搶救的病人,在連打17針假冒“立止血”後,搶救無效死亡。
負責偵破假藥案的警官告訴記者,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看,廣東一些地方是全國製售假藥的主要集散地,全國許多地區的假藥都是從那裏流出的。儘管目前各地警方和藥監部門也正在採取措施全力打擊,但由於種種原因,假藥“生產基地”仍然無法根除,仍有大批假藥被源源不斷地生產出來並通過地下渠道銷往全國,給患者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假藥緣何“登堂入室”進醫院
沒有任何藥效的假藥何以堂而皇之地通過正規醫藥公司進入醫院?金華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楊永建大隊長說,這暴露了目前我國藥品流通領域存在的嚴重安全隱患。
據瞭解,目前我國對從事藥品經營的公司和銷售人員均有嚴格的准入制度和管理要求,但趙建良、王建立等人從事假藥銷售活動時,均以正規醫藥公司業務員的名義,由公司爲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進口藥品檢驗報告》 、《營銷人員上崗證》等相關文件資料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每年向其收取2萬元人民幣的“掛靠”費和營業額4%的開票費。
據調查,這種“掛靠”的經營方式在藥品經營領域相當普遍。正是由於這種“掛靠”方式的存在,國家爲規範藥品銷售制定的種種管理條款往往成了一紙空文。另外,原來醫藥公司和醫院對所購入的藥品會進行抽樣檢測,儘管這樣會造成較高的檢測成本,導致提高藥品價格,但也確實起到了防範假藥流入的效果。然而近年來,隨着藥品價格的不斷下調,藥監部門對抽檢已經不再作出要求,藥品銷售商只要有正規渠道的各種文件,就可以將藥品買給醫院,而醫院往往只是採取查看文件和目測藥品外觀的方式進行檢驗。由於造假技術的不斷提高,僞造的假藥在外觀上足可以以假亂真,甚至專業的醫務人員也很難憑目測分辨真僞。假冒僞劣藥品一旦進入正規渠道,就可以暢通無阻到達患者手中。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儘管目前我國法律已經制訂了最高刑罰爲死刑的銷售假藥罪,但對該罪的認定還存在相當大的難度,特別是在司法鑑定上要認定假藥和對被害病人造成的嚴重後果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十分困難。因此,包括柯典傑在內的絕大多數的銷售假藥者最終只能以銷售僞劣產品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對銷售假藥的犯罪行爲難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法律界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對相應的法律進行修改,加大對銷售假藥犯罪行爲的處罰力度,特別是對如何認定銷售假藥罪進行司法上的確認,從而確保百姓的用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