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內蒙古某地經濟富裕,一年財政收入有20多億元。然而,讓人不解的是,如此富有之地,從1993年以來至今仍戴著『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帽子』。不僅如此,還有許多當政者把保護這頂『窮帽子』作為自己的政績。
其實,富裕縣爭戴『窮帽子』的現象在一些地方屢見不鮮。在這個全民崇富的社會,竟有人喜貧,以貧為榮。這種怪現象,折射出的是我國扶貧機制的缺陷和不公,凸顯的是一些地方領導畸形的政績觀。
為了讓一些貧困縣早日脫貧致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扶貧優惠政策。如給予貧困地區扶貧貸款、以工代賑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等專項扶貧資金。同時,中央國家機關、大中型企業實行定點幫扶,發達地區對貧困地區進行對口幫扶等。這些舉措,對貧困地區盡快脫貧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與此同時,國家扶貧政策的好處也讓一些已脫貧的地方患上了『優惠依賴癥』。
一邊是,富裕縣繼續享受扶貧政策,不思回報;另一邊是,貧困縣望穿秋水,嗷嗷待哺。國家的扶貧資金是有限的,此消彼長,此長彼消。『扶富不扶貧』,對於真正需要扶助的地區造成了絕對的不公。更為嚴重的是,扶貧資金對於一些富裕縣而言,顯得並不是那麼急切和緊迫。由此,無償的經濟援助有可能在『天上掉餡餅』的心理下,變得低效甚至無效。層出不窮的扶貧資金被挪用或貪污的事例便是明證。出現如此紕漏,國家的扶貧機制難辭其咎。據了解,國家評定『貧困縣』的依據主要是,貧困人口數量佔鄉村人口比例、農民人均純收入、人均GDP以及人均地方財政收入等多項指標。但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的評定原則是:國家確定各省名額總量,具體縣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確定。這種『視情而定』的評定制度,既缺乏剛性的科學的標准,又缺乏動態的監控。其結果必然是,各地『爭戴貧困帽,戴上就不摘』。
富縣戴『窮帽子』也不乏政績因素作祟。本來具有『自我反哺』能力的富縣繼續吮吸國家的『營養』,其目的無非是使當地經濟的發展更加游刃有餘,在當地留下一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名聲。另外,既然貧困帽子可以『一勞永逸』,對於上級部門來說,與其雪中送炭,遠不如錦上添花。因為,富縣的『誕生』是扶貧政績最好的證明。
『把富喊成窮』與『把窮吹成富』性質相同,均與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相違背。當務之急是要制定科學合理的扶貧標准,讓扶貧名副其實。希望有關部門趕緊查一查到底還有多少富縣依然戴著『窮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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