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藥廠財務副總近日以一骨傷藥爲例,向記者具體分析了成本僅3元的藥品從出廠到消費者手中,經歷諸多環節後是如何變成36.8元的:
這種骨傷藥在全國各地猛做廣告,很有知名度,成本只有3塊錢,但是在醫院的價格卻是36.8塊錢,漲了11倍多。藥品出廠後,要經過醫藥銷售公司、醫藥銷售代表、醫院、醫生才能到患者手中,這本是一個正常的程序,我國絕大部分藥品都是通過這個渠道流通的。問題在於,各個環節雁過拔毛,層層剝皮。
在整個過程中,藥品進醫院和醫生在患者的藥方上開這種藥,是至關重要的兩個環節。因爲國營的醫院在整個醫藥系統中佔絕對壟斷地位,超過80%的藥品是通過醫院賣出的,特別是處方藥,不得不通過大醫院到達患者手中。
每個醫院都有一個類似藥品審查委員會的組織,有院長,副院長,藥房主任等要職人物組成。一種藥品是否進入醫院藥房,他們說了算。不是因爲你的藥療效好、價格低,醫院就購買你的藥。加上藥品的競爭太慘烈,醫院的選擇決定着藥廠的生死。
按照國家規定,國營醫院必須從醫藥經銷企業進貨。醫藥經銷企業下面分爲片區經理——省級經理——醫藥代表。省級經理和醫藥代表一般是和醫療系統有着千絲萬縷關係的人,他們負責把藥打入藥房。廣州的行情是,一種藥進入三甲醫院的藥房至少要花2萬元公關費。有些時候,要給醫院贊助一些醫療器械,如果遇到醫院週年慶典,更要及時表示。
醫藥代表通過各種方式接近藥品審查委員會成員,只要“拿下”其中的一個,他就會指引你其他的工作該如何進行。醫院的藥房裏有成百上千種藥,你可以算一下,有多少錢流入了審查委員會成員的腰包!現在名稱不同,但實際上治療同一種疾病的藥品太多了,都想進醫院,最終誰能進去,就看誰出的價錢高了。
藥品進入醫院藥房後,接下來就要搞定醫生,關鍵是有處方權的醫生。醫生對藥房購買了哪些新藥或者特效藥不是十分清楚,這就需要醫藥代表給醫生提醒。醫藥代表通常會通過請吃飯、打牌等方式先聯繫上,然後再談每瓶藥給多少回扣。或者直接把藥品的說明書放在醫生的桌子上,留下你的聯繫方式,大部分醫生會主動打電話,詢問給多少回扣和付款方式等具體細節。
每個月固定的幾天裏,醫院的藥房和病房之間都會有一些相對熟悉的面孔,他們不是患者,而是醫藥代表。醫藥代表請藥房的人根據藥房清點每個醫生開這種藥的具體數量,按照事先講好的回扣,約好在茶館,或者汽車裏或者洗浴城,把錢拿給醫生。實際上,醫生自己也有一本賬,開了多少藥,他們都會有記錄的。醫生的記錄和藥房的記錄往往不一樣。因爲有些患者拿了處方後,到醫院外面的藥房去買藥。
如果這個月的回扣沒有及時送到醫生手中,下個月你代理的藥就絕對不會出現的他的藥方上了!這種彼此心照不宣的規矩,一般是不會打破的。這種事行內稱爲“踢單”。
你可以回憶一下,通常情況下,當有人輕度中暑的時候,大醫院的醫生會給他開諸如人丹、藿香正氣水這樣低價的藥嗎?會像以前的醫生那樣,建議過病人不用吃藥,回家休息喝綠豆湯嗎?不會!這些藥十分便宜,即便是有回扣,也非常少,醫生根本看不上。藥價高的藥,回扣就多,醫生就願意開!
在整個流通環節中,存在大量貓膩的地方遠遠不止醫院和醫生這兩個環節。藥廠把藥品以批發價賣給醫藥銷售公司,雖然在賬面上體現不出來,實際上醫藥銷售公司已經從中拿到了15%的回扣。但是,批發價格雙方絕對不會說出去。
這種骨傷藥成本僅3塊錢,但是零售價爲何能定價36.8元?物價部門不管嗎?物價部門根本不懂醫藥的成本,這種藥的主要成分的材料價格是多少?研發成本多少?製造成本多少?廣告費用多少?物價部門都不瞭解。藥品的生產過程十分複雜,技術性強,物價部門對藥品的報批價格無法有效監管,藥廠虛報成本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通常情況請請客,給個信封,事情就擺平了,這方面不會有太多周折。
我們覈算過,在整個流程中如果沒有各種回扣,各個程序正常進行,這種骨傷藥到患者的手中應該是22元。也就是說,買這種藥的患者所支付的36.8元中,有14.8元進入了私人的腰包,這些人都是國家的公職人員,拿着固定工資,享受着各種福利和保障。
現在,全國各地都涌現出了許多平價藥店,那裏的藥之所以便宜,關鍵是沒有醫院和醫生這兩個環節。所以一些非處方藥生產廠家不惜花大價錢做廣告,目的是繞過醫院和醫生直接進入平價藥房。
你可以看看現在大醫院的醫生們住的是什麼房子,開的是什麼車,就可以想像他們每年有多少收入!醫藥代表也很辛苦,整天圍着醫院的領導和醫生轉,請客娛樂,安排旅遊,甚至汽車加油你都得考慮到……甚至就連每個月到藥房統計醫生的處方都要給錢,名爲“統單”費,而且統計單子的人也不能得罪。一些跨國醫藥公司早就深諳此道,他們神通廣大,甚至給醫生在覈心期刊上發表他們的學術論文,安排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貴州一家藥廠的北京區經理在北京買有別墅,開着一輛奧迪A6,你說他每年收入有多少?爲了爭到一些大型醫藥企業駐北京、上海、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片區經理的位子,有時候會動用主管領導出面打招呼。
國家整治藥價虛高,解決百姓看病難的口號已經叫了很多年,但是誰都不滿意。藥品從出廠到賣給患者,要經過審批、稅務、藥品監督、物價等多個政府部門,只要有一個部門能夠切實負責、追根溯源,藥價就不可能這麼離譜。
·藥價構成要素分析
我們簡單地假設,一個沒有“虛高”的醫院藥價由兩部份構成。首先,製造商通過製造藥品,在零經濟利潤下,獲得40元的收入;這些收入又可被分爲三大部分:一部分分配給了原料商,另一部分分配給了僱員、債權人、廣告及其他服務商等(人工成本、三項費用),剩下部分則成爲股東利潤。其次,由於成千上萬的製造商向醫院單獨直接配送藥品是不經濟的,物流商通過其地域性的集中配送服務,同樣在零經濟利潤下,得到10元收益。製造商及物流商相加後的總收益50元,則成爲“理想的”、“無水份”的藥價。
現實存在的藥價中,除了上面提到的製造商和物流商收益外,還包含了金額不小的其他環節收益,對應的受益者是醫院、代理商、甚至醫生。這些環節收益的存在,使得藥價從50元膨脹至115元。爲什麼會有其他的“吃蛋糕者”長期存在呢?
醫院的15元收益來自國家政策。藥品加價是政府取消對醫院的補貼之後,爲維持醫院在低診療費下的運作,而“迫使”患者(以及醫保基金)支付給醫院的壟斷溢價,是一個“以藥養醫”的“政策泡沫”。
代理商(甚至醫生)等中間受益者的根源來自藥品製造的過剩,由此產生了特定的“影響成本(費用)”,及對應的“中間環節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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