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金良、朱捷二人受審
2004年元月,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驚爆20多億資金被套走,公司北京長春橋路營業部原正、副總經理饒金良、朱捷以及涉案社會人員“黑金大鱷”國洪起隨即被檢察院立案審查。11日 上午,涉嫌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導致廣東證券損失1.16億餘元的饒金良、朱捷二人在海淀區法院接受了審判。
42歲的饒金良原是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總部總經理,同時兼北京長春橋路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朱捷29歲,碩士研究生文化。
據檢察院指控,饒金良夥同朱捷於2002年11月至2004年1月間,接受第一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及北京賽克賽思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的委託,在北京東方泰誠諮詢有限公司賬戶內違規加入國債標準券358萬餘張,並使用其中的318萬餘張進行國債回購,回購資金29582萬餘元,由北京東方泰誠諮詢有限公司提取使用至今未還。
2003年7月,饒金良和朱捷又二人將中輕三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在該營業部設立的賬戶非法併入北京東方泰誠諮詢有限公司賬戶,並使用中輕三聯公司賬戶內的資金2000萬元購買了19萬餘張國債進行國債回購,國債回購資金1898萬餘元由北京東方泰誠諮詢有限公司提取使用至今未還。
檢方指控,饒、朱的這兩次“操作”給廣證公司造成將近1.16億的經濟損失。經過公訴機關確認,這兩家公司涉案的北京東方泰誠諮詢有限公司和北京賽克賽思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所有者,正是捲走廣東證券20多億、號稱“黑金大鱷”的國洪起(另案處理)。
上午的庭審中,饒金良不時搬出“空頭”、“頭寸”等金融名詞,避重就輕替自己辯解,在法官以專業的水準對其進行駁斥後,饒金良又開始搬弄法律常識:“根據2002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挪用公款有3個條件……”法官對他多次制止後,理屈詞窮的饒金良說,自己的行爲經過單位授權,而且自己從未謀取過個人私利。他說:“不違規是不可能的,各證券公司面臨生存壓力都在這麼做。而且當時中輕三聯要求保底回報9%,本身就是違規的,採用正常的操作手段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回報。”
對於檢方指控的二人給營業部造成的巨大損失,饒金良認爲不準確,而且他也不認爲自己的行爲構成挪用公款罪。饒金良說,據他所知,廣東證券凍結了國洪起30-40億資產,應該足以彌補自身損失。
朱捷在法庭上把責任都推到了饒金良身上,這個29歲的女碩士說,自己每次操作都是總經理饒金良指示的,都得到了饒金良的授權。再說,這是行業慣例,自己只是上行下效,從主觀上也沒想到會給單位造成損失。但警方證實說,饒金良和朱捷在被警方抓捕前一直同居,他們也承認兩人之間是"朋友"而非單純的上下級關係。
今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我們將繼續關注此案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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