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法制漫談系列
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韓先生居住的小區物業由所在地居委會管理。日前,居委會將附近車庫租了出去,結果導致韓先生的摩托車放在樓下被盜。韓先生想知道可否起訴居委會做出經濟損失賠償?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韓先生的損失應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途徑得到賠償,應由盜竊者賠償。《刑事訴訟法》規定,韓先生的損失要等到公安機關破案後方可進行。至於居委會有沒有賠償責任,要看它是否存在保管義務,看其是否曾與居委會簽訂保管協議。如果沒有,你們之間就不能形成保管關係,居委會也就沒有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