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本國遭禁,日韓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鮮膜大舉進入中國。同時由於使用PVC食品保鮮膜一個人1分鐘可以包20多份商品,同時還可以用機器包裝,所以國內超市大都願意大量採用PVC保鮮膜。
聚氯乙烯食品保鮮膜爲什麼會在日韓兩國遭遇“禁售令”?據專家介紹,PVC食品保鮮膜對人體有比較大的危害,這種保鮮膜中的有害物質容易析出,隨食物進入人體後,對人體有致癌作用,特別是干擾人體內分泌,引起婦女乳癌、新生兒先天缺陷、男性生殖障礙甚至精神疾病等。由此可見,爲了從食品安全,還是從人體健康的角度來說,“禁售令”無疑是符合國民需要的。正是因爲危害嚴重,歐洲早在數年前就禁止使用PVC作爲食品包裝材料。
可是爲什麼日韓兩國“禁售令”下的產品卻能在中國市場大行其道呢?原來雖然PVC保鮮膜存在危害,但是我們國內法規並沒有禁止,也沒有明確限制PVC食品包裝。更讓人感到詫異的是,我國對食品級聚氯乙烯成品的國家標準竟然還是衛生部在1988年頒佈的老條例。這樣一個顛倒的“貿易現象”讓筆者想起了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前,關稅和數量限制是影響國內相當一部分產品出口的主要壁壘;而現在,嚴格的技術標準,複雜的質量認證,以及名目繁多的在包裝、標誌和衛生及環保等方面的要求構成了新的技術壁壘。可爲什麼國外的商家在中國卻沒有碰到類似的這些技術壁壘呢?歸根結底,那是我們雖然在形式上加入了世貿組織,可是在一些法律條文、一些行業規定、一些安全指標上還遠遠落後於“國際慣例”或者是“國際標準”,就好比對食品級聚氯乙烯成品的國家標準,一個條例用了近18年。過去制定的老標準顯然已跟不上時代的節拍。
在國外紛紛提出禁止或者限制PVC食品包裝時,國內也應該有所行動。一個近18年不變的國家標準爲我們敲響了警鐘,有的時候不是人家故意要把中國製造成“消廢”市場,而是中國的市場準入制直接造就了滋生“消廢”市場的土壤,而要清除這個土壤,國家相關立法部門理應時刻關注國際上行業標準的變化,即時做出相應的迴應,而不是坐等“垃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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