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消息,由農工民主黨中央主辦的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討會日前在京舉行。針對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舉步維艱的現狀,與會的醫藥衛生界專家提出,應通過立法來推進這一改革。
專家認爲,要抓緊制定社會醫療保障法,用法律規範醫藥服務的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爲,推進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於醫療服務的供方,要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准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藥店簽訂合同對其進行規範化管理。對於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爲。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在法律中規定處罰措施。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徵繳力度。基金上繳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於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要規定其切實加強對醫保基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和動轉安全。
專家提出,目前農村合作醫療在宏觀上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政府的政策導向中往往不處於優先位置。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籌資結構看,它應屬於社會保險範疇,而社會保險的資金籌集和風險承擔都具有強制性和法制性,而不是遵循“自願”的原則。所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無論從籌資與管理,還是運行與監督,都需要明確政府、農民的責任,要通過制定農村合作醫療法,用法律的手段強制推行這一制度。
專家指出,人民生命健康的保障與維護,是政府管理國家的最基本的任務之一。目前中國醫療衛生財政投入佔整個醫療衛生投入的比例僅爲14.89%。要通過立法,加強政府的醫療衛生財政投入,使這一投入比例不低於48%的亞洲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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